近日,岚山区法院积极服务发展大局,成功执结一起非法占用海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有力保障了山东精品钢基地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李某、苏某、牟某三人自2009年11月至2016年6月期间,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合伙非法占用海域近一千亩,实施筏式养殖海参、海虹、牡蛎等。后该片海域被划为山东精品钢基地建设范围,该三人非法占用海域养殖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山东精品钢基地项目的建设进度。
2016年6月14日,岚山区海洋与渔业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要求其限期恢复海域原状并对其罚款32.5万元。三人一直拒绝履行该处罚决定。2016年7月26日,岚山区海洋与渔业局向岚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件涉及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岚山区法院执行局根据案情当即立案,并成立由执行局局长任组长的专案执行组,执行干警当日制作法律文书向李某送达。
面对被执行人苏某、牟某人难找、电话不通、邮递无法送达的困境,执行干警利用清晨、午间、晚上等加班加点,多次到东港区后村镇、市区海曲西路查找被执行人苏某、牟某,仅用两天时间将法律文书送达,并将二人依法传唤到庭。
鉴于涉案海域范围广、域内养殖物价值高,无法强制恢复海域,但若该案不能尽快执结将直接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和谐的执行方式。
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并到其养殖区做思想工作,通过执行干警不厌其烦地对三名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并向其讲明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
慑于法律权威,仅用五天时间,三名被执行人同意自行清理非法占用海域中的物品并主动放弃部分物品,自愿退出涉案海域,由岚山区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涉案海域的非法养殖物品已清理、执行完毕,交由岚山区海洋与渔业局管理。(齐鲁晚报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刘慧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