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几位牌友打牌倦了,梁某某便想办法给牌友“提神”,而他的“好办法”竟是请牌友购买“麻古”、“冰毒”给牌友在自家养鸭场内吸食。近日,梁某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江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陵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4月25日凌晨一点左右,犯罪嫌疑人梁某某邀约赵某等三人到自家养鸭场内打花牌,见牌友犯困,梁某某便在其养鸭场厨房内同赵某等三人一起吸食毒品,借着毒品达到提神的目的,四人边吸毒边打花牌直到中午11点半左右被派出所民警抓获。经查,梁某某在其养鸭场容留赵某等三人吸毒一次,四人共吸食“麻古”20余颗、“冰毒”0.3克。
目前,梁某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说法: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文作者: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