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三农,感悟中国” 点击上方“三农中国”可以订阅哦! 中国保监会、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尽早惠及民生。 方案的实施原则是:政府推动,研究相关立法,制定支持政策;市场运作,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提高全社会地震灾害风险管理水平;保障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地震灾害风险保障需求,为受灾地区提供经济补偿,加快恢复重建。 实施方案提出,在运行初期,结合我国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情况、平均再建成本、灾后补偿救助水平等情况,按城乡有别确定保险金额,其中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为每户2万元。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的出台是一种巨大的进步,有利于保障民生,加快受灾地区的恢复重建。 这意味着未来地震保险制度的一个开端,这个制度有几个方面的意义,它是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过去面对巨灾,政府采取的是救灾的方法,临时成立一个救灾指挥部,来调集各种物资来解决这个困难,要发挥很大的代价,但是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现在我们把救灾这样一个工作机制,转变成救灾保险这样的一个制度,通过市场的办法,经济的手段来解决救灾问题,救灾的制度化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另一个方面,通过巨灾保险的制度,也可以满足老百姓对救灾的需求,通过保险制度来开展救灾,老百姓可以有多种选择,来补偿老百姓救灾的多种需要。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 首先要做好的就是宣传,就是让老百姓有防灾减灾的意识,我们过去没有投保的传统,很多人有侥幸的心理,认为地震是百年不遇的,我能遇到地震么,我为什么要白白交这个钱呢?所以这个意识不强,进行宣传是非常重要的。第二个,像理赔的保准和程序不能太繁琐,要方便老百姓灾后的重建。第三个是要确定比较合理的分担的机制,像投保人、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以及政府所负担的比例,应该有很好的一个比例,老百姓负担的太高,他就失去了积极性,负担的太低,保险公司的风险就会增加,在整个保险的设计上面,要不断的进行完善,方方面面的利益都要考虑到。 记者编辑:李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