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等7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意见》分为6个部分22条,对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方法做了明确说明。 发展农村金融和贫困地区金融是我国打赢脱贫攻坚站的关键一步,这部措施详细的《实施意见》有哪些亮点?能给农民朋友带来哪些实惠呢?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生研究员任常青认为,《意见》的亮点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精准扶贫;二个是在不同金融机构建立扶贫事业部;三是提出了扶贫再贷款这个新的理念。 任常青:我认为亮点有这么几点,根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十三五期间的扶贫方略,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出金融扶贫在这里要发挥什么作用,也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金融方面要怎样坚持多样化的,满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的需求,它是很有针对性的。 再具体到要求方面,也提出不同金融机构,比如国家开发行和农发行,要成立扶贫事业部,这是一个非常具体的针对扶贫的体制机制方面的建设要求。 另外在保障措施方面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比如提出人民银行要提供扶贫再贷款,这是在扶贫方面首次提出来的,常规的支农再贷款,在这个基础上优惠利率再优惠一个百分点,这是一个非常优惠的政策。扶贫再贷款对于充实扶贫资金,充实各个扶贫机构在金融方面的资金的需求方面,应该会发挥很大的作用。 政策出台后,下一步最重要的就是落实到各地方,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生研究员任常青认为,如果目标明确,措施详细的实施意见能够很好的落实,必然会给农民带来诸多实惠。但是,在未来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方肯定还会遇到一些困难,如何保持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是有关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 任常青:因为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提供服务本来就是非常难的事情,在实施过程中也会有一些困难,《实施意见》是由7家部门联合发出的,不仅仅是单纯的对金融机构,金融部门的工作,相对于金融部门单打独斗来说,肯定比以前要顺利得多。实施过程中肯定还会有一些困难,毕竟金融贷款是由金融机构提供的,现在除了政策性的金融机构以外,其它的金融机构都已经商业化了,对于商业化的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话,要考虑到盈利性,能不能保持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不可能忽视牺牲金融机构的利益,来做扶贫,扶贫也需要可持续性的。我想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要提高自己的能力,要提高自己服务农民,尤其是服务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能力,在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方面的创新,还需要做一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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