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十三五”规划确定了!规划明确了我国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从收入、医疗、教育到交通出行……一系列好决策将带给你我哪些福利? 在户籍制度方面,《规划》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 “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破除曾经制约农民融入城市的因素,让进城的农民变身真正的市民。 “ 这次提出的新型城镇化,培养接纳新型的新市民,这个新市民的主体主要是农民工,农民工如何在城镇里面扎根,实现真正意义的城镇化,就有几个条件:首先他要有稳定的就业,不是临时的、暂时的、季节性的就业;另外一个就是还要有住房,不能限制农民工买住房或者租房;还有不能制造两地的分居,制造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要使他们举家迁入城市,这样才能够成为真正城市化的一员。要实现这个目标,最重要的就是要取消过去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这些福利,特别是就业的平等要首先实现,不能有就业的歧视。这样进城的农民工,才能够脱掉自己的农民工身份,变成真正的市民。 
继续来看“十三五”规划。户籍落到城里了,随之而来的就是老家的土地怎么办?宅基地怎么办?对此,《规划》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 农民工进城了,变为市民了,还要维护他们在农村的权益,这是从客观的实际出发,让进城农民工安心生活。 “农民进城以后,他所拥有的集体的权利,要适当的保持一段时间,这样有助于农民在城里安心稳定的工作,或者一旦遇到一些问题,他也有一定的退路,所以说农民的这个权益要给于保障。不能因为他进城了,或者已经变成市民了,就要取消这些权力,这样不利于健康的城镇化,不利于乡村的发展。特别是我们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如果他不愿意转让这个宅基地,这个宅基地就应该留着,留着有一定的好处:就是他跟这个乡村有了密切的联系,就给进城的农民工留一条返乡的路,将来老了以后,他也可以再回到家乡去居住。这样既有利于城镇化的进城,也有利于农村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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