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业扶持对象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为主,扶持方式是以贴息、补助等方式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为手段, 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现代化为目标,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优势产业。 从2016年开始,项目申报调整了主体范围,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能申报,这给了更多农民拿到政策支持的机会! 
可以得到支持的项目是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 优先扶持以基地建设、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种养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

申报项目的主体以涉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自筹资金能力;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机制,管理规范。) 农民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相应的项目建设与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合作社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 ) 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的要求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资金扶持方式主要分为贴息项目和财政项目两类。 同一项目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以资金安排年度为准)只能获得一种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扶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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