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及近些年来国家政策对农业的扶持,越来越多的农户脱离了贫困,奔向了小康之路。然而,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农村依然有超过6000多万的群众生活在贫困当中,他们吃不饱、穿不暖,低保可以说是其维持基础生活的唯一经济来源。 
众所周知,依据国家部署,预计在2020年将会实现全面脱贫这一宏伟目标。这次两会的召开,总理也再一次的强调了提升贫困群众生活水平这一重要任务。同时,在今年,城乡居民的最低保障金额也将提升至450元。此外,从今年开始,将会对农村的低保对象进一步调整,下面这几类人将会被剔除,不可再领取低保补助。 1、有自建房和私家车的农户,不可申领低保; 2、老人的子女在城市有车有房,且具备赡养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老人不可享受低保; 3、伪造材料或身份证件的农户,一旦被查出,将永不可再享受低保补助; 4、银行存款、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的农民家庭,不可再享受低保; 
5、拥有商业店面或者店铺的生意人,不可享受低保; 6、拥有企业或公司的农户不可申领低保; 7、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在对低保对象进行调整之后,哪些人才符合申领低保的条件呢? 1、集体组织成员,户口无迁移,且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不具备正常劳动能力的老人、残疾人且与子女已经分户,可以申请低保补助; 3、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4、其他符合条件可享受农村低保的人员。 
综上所述,农村低保是为了保障贫困群众的基础生活,是不允许有人投机取巧钻空子的。所以,随着低保补助对象的调整,未来农村的低保乱象将会得到一定程度上的缓解,届时低保群众的生活将会更加有保障。 (本文完) 感谢您看到这里! 欢迎您关注微信公众号:戏说三农(微信号:xishuosannong),一起记录农村那些事儿。 本文系作者原创,未经允许,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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