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5年开始“互联网+”大时代背景的到来,农业这一片蓝海也纷纷涉足互联网。2016年“互联网+农业”也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国家层面涉及农村电子商务的政策也层出不穷,在此对于2016年国家出台的农业电商相关政策进行一个简单的盘点。 一、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 意见指出促进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鼓励供销合作社、养殖大户等拓展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产品和服务,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提高农村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培养农村消费习惯,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建设改造农村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网点,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农业部 关于扎实做好2016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市场流通。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深加工,继续加强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和推广,深入开展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实施主食加工和农产品加工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强储运加工布局和市场流通体系的衔接,推进实物流通和电子商务相结合的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配送、冷链设施设备等发展。鼓励农村经纪人和新农民搞活农产品流通。 
三、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的通知 在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宁夏、重庆等7省开展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试点,分别为“基地+城市社区”直配模式(试点省份: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批发市场+宅配”模式(试点省份:北京、广东)、鲜活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试点省份:河北、重庆)、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试点省份:吉林、重庆、宁夏) 在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分别为农资网上销售平台、农资电商服务体系、农资电商监管体系(试点省份:吉林、黑龙江重点建立化肥电商监管体系,吉林、湖南重点建立种子电商监管体系,江苏重点建立农药、兽药电商监管体系) 在北京、海南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 
四、农业部 国家发改委 中央网信办等8部门联合印发 “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推动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相关优质产品和服务上网销售,大力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农业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品牌。 加强网络、加工、包装、物流、冷链、仓储、支付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基础环境。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示范,鼓励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技术、机制、模式创新,探索农产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推动生鲜农产品直配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率先取得突破。 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技术应用,加强批发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力,推动批发市场创新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推进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推动农业电子商务相关数据信息共享开放,加强信息监测统计、发布服务工作。开展鲜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电子商务试点。 构建农业电子商务标准体系、进出境动植物疫情防控体系、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五、商务部等六部门 关于印发全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推进电商物流渠道下沉,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延伸服务网络。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大型连锁企业和物流企业完善农村服务网点,发挥电商物流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构建中的支撑作用。支持建立具备运营服务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功能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发展与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协同发展的农村物流配送服务。 
六、商务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6年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优先在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实施,提高扶贫效率和精准度。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发布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和服务规范。优化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开展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 加强与批发市场、超市、电商企业的合作,建立农产品采购商数据库,办好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落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举措,切实提高政策扶持效果。(撰稿:茉莉) 买卖农产品,就上手机惠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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