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切换城市]

TOP

金融精准扶贫 对“穷人信贷”供给的启示
2017-06-12   来源:张家口农批网  作者:台风爆   字体:【 】  浏览:191次   评论:0

裴志忠

在传统银行的信贷服务中,无担保、无抵押的穷人几乎天然被自动排斥,穷人“贷不到款”是不争的事实。笔者以江西吉安县为例,根据传统银行金融精准扶贫实践中所折射出的“穷人信贷”供给存在的问题,提出增加和改善“穷人信贷”供给的政策与建议。

金融精准扶贫的实践

(一)基本情况。吉安县金融扶贫四种信贷运作模式分别是:政府担保基金模式模式(产业扶贫到户贷款),主要由政府设立产业扶贫担保基金,贷款直接发放到户;龙头企业带动模式:采取“农户贷款、带资入股、就业分红”的形式;合作社或能人带动模式:采取“农户贷款、带资入社、按股分红”的方式,将优惠贷款注入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按比例分红;村内担保模式,形成“贷款户+乡村两级组织+金融机构”的反担保机制。

(二)主要成效。一是初步缓解了贫困农户融资困难。先后为1691户贫困农户提供担保贷款,贷款金额近5000万元。二是促进了广大农户脱贫致富。通过信贷扶贫,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3年的5867元增加到9194元,年均增长18.9%。全县贫困人口由2015年底的10521户32715人减少到2594户6262人,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8.7%下降到1.6%。 三是增强了产业脱贫趋势。全县4556户贫困户种植井冈蜜柚,户均3.5亩,亩均收入约1万元;1551户贫困户种植横江葡萄、户均2.8亩,亩均收入在8000元以上;参与温氏养鸡的贫困户962户、户均1.2个鸡棚,每户每年收入在4万元以上。

折射出的“穷人信贷”供给问题

(一)信贷供给机制“不健全”,信贷资金“脱离”贫困户。一是穷人信贷供给机制存在缺陷,影响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第一,缺乏一个对穷人进行政策性支持的信贷供给主体体系。由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往往将贷款审批权上收,使得县级以下网点变成实质上的“存款吸纳”机器。目前吉安县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比仅为31%,乡镇金融机构网点存贷比仅为 7.8%。第二,信贷供给保障机制不完善。一方面贫困地区财政困难,难以为贫困农户建立起完善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另一方面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不能满足金融精准扶贫发展需要。吉安县目前未开展纯粹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是穷人“弱资产”特征导致的信用增级难,制约了金融机构的放贷能力。第一,穷人弱资产的特征与银行信贷防风险的放贷条件“不匹配”,使贫困户不易获得贷款。第二,传统的金融信贷供给模式无法解决穷人的信用评价问题。信用评级未考虑穷人特殊情况,采取“一刀切”的农户信用评价方式,对农民的信誉、品德等“软信息”考虑很少或不予考虑,致使穷人“弱资产”无法得到信用评级,据统计,在目前建档立卡的红、黄卡贫困户8616户中,被评为信用户的仍为零。

(二)扶贫优惠政策瞄准度“不精准”,信贷供给“不对接”,扭曲了穷人的信贷供给。一是财政扶贫配套政策“不协同”,导致信贷扶贫偏离贫困户。第一,部分扶贫项目需要地方先行进行资金配套,绝对贫困人口因无法满足配套政策要求,无奈放弃项目,从而失去信贷吸附能力。第二,缺乏一个与财政贴息相配套的穷人信贷供给管理体制,信贷配置偏离贫困户。扶贫贷款大多以贴息的方式发放,贴息导致贷款利率无法提高,银行往往采取一些非利率的贷款条件应对穷人的资金需求,这样扶贫贴息贷款的“贫困瞄准”目标发生被动偏离。

二是促进信贷扶贫的配套政策差异化程度“不到位”,对穷人信贷投放的动力不足。第一,针对穷人的差异化货币信贷倾斜政策、财政税收扶持政策配套不够,如开展的产业到户扶贫贷款,参照优质客户,按“支农惠农通”1:8的比例拨入风险补偿金,面对穷人87.5%的风险敞开,金融机构在放贷时,不得不要求增加反担保措施,致使该贷款品种对红卡贫困户单独贷款余额几乎为零。第二,信贷监管手段不够市场化,影响了穷人的信贷供给。如农业银行吉安县支行“惠农卡”小额农户贷款因不良率超过2%,被农行省分行停牌处理,影响了农户的信贷供给。

(三)穷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影响了信贷吸附能力,信贷扶贫排斥了贫困人口。一是贫困户产业化总体化水平不高,产业扶贫贷款无法完全规避市场风险而排斥了贫困人口。一方面,自然条件差,发展产业难。部分偏远山村交通不便,通讯落后,信息闭塞,发展产业条件不足,许多贫困户几乎没有自我资本积累,也无贷款发展生产的愿望。另一方面产业做大做强难,产业扶贫信心不足,对贷款发展产业心存疑惑。如一些农产品价格波浪式变化,农民难以摸清市场规律,价贱伤农。

二是致贫原因复杂,贫困户自我发展动力不足,产业扶贫贷款无法涵盖所有贫困户。据统计,吉安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缺资金致贫、因学致贫的比例分别为50%、16.3%、7.9%、5%,总比例高达79.2%。这些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金融意识弱。对信贷的有效需求不高,最终陷入“贫困户不想贷,不敢贷,金融机构不愿贷,不能贷”的怪圈。

改善“穷人信贷”供给的政策与建议

(一)打好信贷供给“组合拳”,构建适应穷人信贷需求的反传统银行信贷主体供给体系。一是建立“专属式”服务穷人的政策性的信贷机构。该机构不开办存款业务,只对特定的对象发放无息贷款。二是建立“自主权”式穷人金融组织。允许基层自己开办资金互助社、相互保险合作社等新型合作金融机构。三是建立“主办银行”制度。探索适合贫困户的主办银行信贷供给的形式,推动扶贫信贷业务增量扩面,着力提升扶贫信贷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创新适合穷人发展产业的信贷产品,实施金融“造血式”扶贫供给机制。一是遵循“以贫困户为主要对象,资金到户,短期小额信贷借款,不要抵押,不要担保,整贷零还和连续放贷”的原则,探索运用“产业链金融、内部信用合作、政银保多位一体、政策性发展基金”等线上融资模式,真正形成“银行敢放、农民敢贷、政府敢保”的格局。二是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商品众筹等方式。将“粉丝”变为投资人、合伙人,实现资金需求方与供应方的直接对接,降低融资成本。

(三)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构建贫困户信贷吸附能力自我增强体系。一是加大智力扶贫,切实提高贫困户的“造血”本领。结合农村金融教育“金惠工程”的实践,普及贫困户金融知识,唤醒贫困户金融意识,激发并引导农户金融行为活动。二是发展产业提升贫困户内生动力,提高对信贷的吸附能力。一方面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立适应农产品电商特点的物流、配送、仓储体系,以提高贫困户对信贷的吸附能力。

(四)加强扶贫政策的对接,构建有利于穷人信贷供给的货币环境。一是建立适应贫困户“软指标”的信用评价体系,直接为贫困农户发放“绿色信用贷款证”并确定信用等级。二是加强扶贫政策的精准对接,提高信贷扶贫的包容性。一方面,充分发挥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扶贫再贷款的正向激励作用,增加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实施差别化的不良贷款考核和贫困地区不良贷款尽责免责考核,适度提升贫困地区的不良贷款容忍度,通过“捆绑式”贷款带动扶贫政策“一揽子”集中释放。三是建立穷人发展项目“政府先行投入、贷款跟进替换”的穷人信贷资金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由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挤占挪用等现象,降低穷人信贷风险。

Tags:金融精 扶贫对 责任编辑:台风爆
】 【打印繁体】 【投稿】 【修改内容】 【修改栏目】 【关闭】【评论】 【返回顶部
[上一篇]农业补贴发放重大调整,这些农民.. [下一篇]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重大调整,..

评论
称呼:
验 证 码: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