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2日消息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 近日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会上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国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153.1万家,同比增长18.8%;实际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约占农户总数的42%,较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 “十二五”期间,我国合作社数量增长近3倍,农户入社率提高近31个百分点。共青团陕西省委农工部部长魏延安对此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合作社数量增长近3倍,农户入社率提高近31个百分点,充分说明新型合作化运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魏延安:合作社的模式和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农民新型合作化运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从各方面的总结来看,农民加入合作社,主要有三方面的意义:第一,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生产水平的重要载体,通过合作、技术交流等方式,能够解决一家一户所解决不了的问题;第二,合作社能够提高农民的谈判地位,在订单农业、农资采购等方面,可以提高农民的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第三,合作社提高了能民闯市场的能力,因为集合起来选出了带头人,有利于农民到外界去闯荡,去和大市场直接对接。 从面上来看,42%的农户已经接近过半,说明“大势已成”,合作社的“铺面阶段”可以告一段落。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要让农民能够实实在在的享受到加入合作社带来的红利。 本次会议还要求,更加注重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发挥国家示范社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带动合作社提升整体规范化水平,为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作出更大贡献。在魏延安看来,目前我国合作社的发展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并加大支持力度,进而实现转型升级。 魏延安:目前,合作社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实力比较弱。按照法律规定,6个人以上就可以成立合作社,而超过一二百人的大型合作社、特别是有实力的合作社目前还比较少。第二,合作社缺少好的带头人。目前大部分合作社的带头人是由村干部、经纪人等转型过来的,他们在带领农民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可克服的缺点。第三,目前合作社的政策支持体系有待完善。 这次会议上也提出,合作社要规范发展、转型发展、提升发展(水平)。我觉得,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合作社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应该赋予合作社更多的法律权利,让它能够更像一个市场主体。第二是政策的支持体系,这次开的是“联席会议”,事实上推进合作社发展这件事,靠农业部一家不一定“扛得动”,应该是各个部门联动。第三是在推进示范社建设的同时,要狠抓合作社带头人的培养,很多地方的事实表明,致富一方确实需要一个很好的带头人,现在需要放宽示范社带头人的遴选范围。同时,国家支持合作社的“真金白银”,也需要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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