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全国各地相继进入高温酷暑季节,许多地方从6月开始发放高温津贴。在北京市,人社部门的负责人就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高温津贴数额虽不多,但体现的是对劳动者的尊重和人文关怀。可有的劳动者说根本不知道有高温津贴这回事,有的表示从来没领过,有的即便知道企业不发也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您领过高温津贴吗?您听说所在的单位和企业会发高温津贴吗,如果没有您会怎么办,是去争取还是无奈忍受?您认为怎样才能保证劳动者足额拿到应得的高温津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