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房子情结”古来有之。有了房子就有了安稳的家,无论在外拼搏再辛苦,回到家,就有安全感和放松感。但是我国法律上规定土地属于国有,我们买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子就会因为土地使用年限产生些许影响?本文给大家说说土地、房屋的相互影响。 
首先明确三个概念: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都是国家和集体所有,因此国家和集体就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将土地有偿出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就在地上建造房屋,当我们购买了地上建筑房屋后,就拥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期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而我们购买的地上建筑(房屋)就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咋支配就由你说了算。因此房屋所有权是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宪法保护,其年限是永久的。 结论:土地使用权有期限,但你的房屋的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永久属于你个人。 
其次,那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咋处理? 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法律解释: 《物权法》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平等受保护权。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另外,70年房屋产权是从开发商拿地备案的时候就开始算的,建议买房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很多时候说的是70年产权,但往往是没有那么长的,先不说开发的一个周期,一般开发商拿了地是不会马上开始动工的,基本上要过几年的时间。比如开发商获地的时间是2016年,房屋建成销售是2018年,你买房搬入市2019年。那土地使用权就已经没有70年了。期限就是2016+70=2086年。 结论:不管几十年,到期了就交点钱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继续住,房子可是自己私有的。如果不续期,就无偿收回。如果房子属于危房、强拆等,那就拿补偿。 
第三,别太纠结70年。房屋寿命都不长。 英国建筑的平均寿命达到132年,美国是74年,而我国却只有25-50年,所以70年产权也就没多大影响了。土地使用权期限不到就要涉及到拆迁,对于购房者来讲,其实有好处也坏处。坏处是辛苦还贷30年,结果享受不了多久就该换房了。好处你们懂的。 结论:房子始终没有土地“长寿”。即使到期,房子还是你的。 第一时间获取新鲜的行业资讯分析,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聚土网」或「jutucom」,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得聚土网每日优质精华内容推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