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是安天下的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明溪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农业农村和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强化粮食生产责任,确保播种面积落实 完善和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层层制定和落实粮食生产措施,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行政村,种植面积落实到户、到田,确保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8.4万亩、总产9.8万吨以上。 二、落实惠农扶粮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加大惠农扶粮政策宣传和监管力度,重点落实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再生稻催芽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补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实施山垅田复耕、粮食产能区建设、新增6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地力提升“1112”工程等各项中央和省市惠农扶粮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千方百计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三、引导适度规模生产,培育新型种粮主体 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积极引导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精神,对新增受让连片耕地500亩以上,流转期限10年以上、流转合同规范的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00元的一次性奖励。扶持和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从事集中育秧、机插机收、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烘干等农业公益性服务,探索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多措并举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生产,提高经营水平和种粮效益。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稳定基层农技人员的有关政策,健全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机构,增强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机构队伍力量,保障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所需的工作经费。各涉农部门围绕粮食生产全过程的各项工作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供销、农业等部门及早做好种子、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储备;农业部门积极广泛开展育、耕、插、收等农技农机技术服务;农业、市场监管、物价、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整顿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行为;金融、保险部门加强对涉农、涉粮生产的支持力度,深入开展水稻种植(制种)抗灾保险服务;新闻媒体做好粮食生产宣传工作,开辟专栏对惠农扶粮政策和先进典型进行专题报道,营造粮食生产良好氛围,确保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的完成。 五、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因地制宜建立防灾减灾预案和应急响应制度,强化气象、农业、水利等部门的协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做到预警要早、反应要快、措施要实、指导到位,重点防范干旱、台风、洪涝、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建立粮食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加强种子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保障粮食生产用种安全。切实抓好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加强预测预报和统防统治工作,重点防控螟虫、稻飞虱、稻瘟病、纹枯病及马铃薯晚疫病等主要病虫害,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一时间获取新鲜的行业资讯分析,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聚土网」或「jutucom」,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得聚土网每日优质精华内容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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