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七师“青年创业增收”引领计划示范项目申报开始了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符合兵团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从事畜牧业养殖、特色林果业、设施农业、家庭服务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市场拓展等领域的青年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社、两后生、贫困青年、回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一次或二次创业的青年(年龄18至40周岁)。 2、申报人必须是兵团城镇、团场常住人口(含职工子女);政治立场坚定;创业意愿强烈,创业方案切实可行;在当地反映较好;愿意接受当地团组织的创业指导和监督,并承诺在创业成功(一般在2年以内)后自愿返还项目贷款资金。 3、创业项目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一定的社会影响,有产业特色,市场前景好,创业项目申请人有意愿带动身边的各族青年特别是困难青年共同致富。 4、创业示范项目和贷款贴息政策两项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二、项目资助标准 各团场团委推荐扶持资金为10万元的创业示范项目2个,扶持资金为20万元的创业示范项目1个。项目资助年限根据兵团评审结果确定,最长资助年限不超过2年。 三、申报流程 申请阶段。创业示范项目扶持资金由申请人向师团委提出申请,并填报《2017年兵团“青年创业增收”引领计划创业示范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申请内容包括:拟利用青年创业扶持示范项目专项经费开展的创业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纸质版一式二份,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税务等合法手续(如法人登记证、营业登记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一份等;详情咨询负责人丁建华。 四、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请与丁建华联系 联系电话:1519963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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