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农村土地的改革政策里,无一不牵扯到农民土地所有权等问题,如今的土地管理,全都是针对如何统一土地,并让农民在征地中得到补偿。现在的政策则是根据土地权益进行集体划分,以集体权益存在,而对于宅基地的使用问题上,更是对农民进行了补偿策略,让农民可以实实在在利用手中的宅基地进行有偿性质的使用,也就是说,一些宅基地的使用要开始收费了。 
但是,宅基地毕竟有限,如果在规定范围内多余出来的土地都要划归集体所有,要想使用就要交费,如果不正当的使用宅基地,更要加倍收费。比如说,农民将宅基地拿来做别的应用、外租出去或者做生意用,而并不是正常的农业使用,则是要按照规定来缴纳相应的使用费用,因为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唯一来源,如果被肆意浪费或随意使用,农民的利益将会大大减弱,这对于农民的利益是非常不利的。 
再比如说,有的人占用面积较多,这种情况就是严重超出标准,对于土体统一管理是极不相符的,多余出来的地方都要归为集体,当然,如果要想继续再使用这些土地的话,可以根据当地的收费标准来进行缴费使用。 还有一点情况就是一户人家里有很多的房产、宅基地等,这样的情况或许是经过长时间积累都是合理的房产,但是也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相应的收费制度。 
从以上几个方面中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国家现在对于农民土地的使用非常重视,但也很关注农民的受益方面,所以在多余土地的解决办法上,我们必须要根据政策中的处理方法做出正确合理的推断,让自己在能够得到补偿的基础上,正确对待土地集体所有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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