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达成在2017年年底之前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的工作目标,现如今,大部分的农村地区都在紧锣密鼓的开展着这项工作。然而,在实际的确权工作当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今天我们要讲的“超占宅基地”的确权归属问题。 
要解决超占宅基地的确权问题,首先就需要搞明白出现超占宅基地的原因。由于历史因素及宅基地制度的尚不完善,出现宅基地超占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恶意超占、计算错误、建新不拆旧”等等。那么,这些超占的宅基地,在此次土地确权的工作开展当中,是怎么规定的呢? 据了解,自1982年以来,我国一直在出台相关政策,不断调整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情况。前段时间,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农村宅基地超占如何确权的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类现象又可以细分三种情况处理: 
另外,农村超占宅基地确权后将会有四种处置方式,供大家参考: 1、村民自治,集体商议超出的部分该如何解决; 2、对超占的部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多用地多缴费,少用地多鼓励; 3、实行宅田挂钩制度,宅基地如果超面积,扣减相应的承包地,做总量平衡; 4、也可结合当地的土地和人口比例,合理制定并分配宅基地的标准。 
不得不提的是,在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时,要将农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批准书作为发证第一依据,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宗地图应按实际用地面积绘图。此外,对于超占宅基地而又服从指挥者,集体是有权利对其超占的部分不予登记的,情况严重者,可以直接收回其占用部分宅基地的使用权。希望在这点上,广大农民朋友能够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以免因此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 (本文完) 感谢您看到这里! 欢迎您关注微信公众号:戏说三农(微信号:xishuosannong),一起记录三农那些事儿。 本文系作者原创,未经允许,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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