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农村子女的户口问题备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在二孩政策开放之后,农村子女的落户问题更是成为众多农村家长的一块儿“心病”。据了解,在二孩政策开放之前,只要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在为子女上户口的时候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罚款和其他的一系列行政性收费。殊不知,这些费用已经让众多的农民倍感压力,导致很多农村子女一直处于“黑户”状态。 
不过,随着户籍制度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从2017年开始,非婚生或超生人口难落户口问题,将可全面获得解决。据悉,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有多个省份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村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同时,该意见还严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进行违规罚款和其他搭车收费。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之前未上户口的子女可以重新取得户口呢?一起来看下小编总结的这9项情况。 
1、因父母没有办理《结婚证》且子女是在其父母离开户籍地之后出生,不过能够提供出生证明,在其父母经过补办结婚证之后,便可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2、能够提供出生证明和父母结婚证,且同时能够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在经过户籍民警调查核实之后,便可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3、公民出生后尚未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因父母户口从原户籍地迁往现住地,能够提供父母《结婚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便可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4、被抚养弃婴与抚养人共同生活满3年,并已超过5周岁尚未办理收养法律手续的,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5、能够提供本人出生证明或者父母结婚证书,同时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便可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6、对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场所抚养的弃婴,由民政、公安、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办理出生户口登记手续具体规定; 7、公民申请补办出生户口登记,父母户口在本省但不在同一户内,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通过省级人口信息库核查无重人,给予核准办理落户手续; 8、能够同时提供出生证明和父母结婚证书的,便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9、其他依法应予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要按程序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这9种情况便是未落户农村子女办理落户需满足的条件,农民朋友们只需要满足上述其中任意一项条件,便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本文完) 感谢您看到这里! 欢迎您关注微信公众号:戏说三农(微信号:xishuosannong),一起记录乡村那些事儿。 本文系作者原创,未经允许,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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