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二、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四、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五、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六、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七、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