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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2006-11-06   来源:常德农批网  作者:兽人飞   字体:【 】  浏览:63次   评论:0

本报讯 近日,市检察院派出调研组深入农村调研,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我市“三农”工作实际,制定了《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意见》提出,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建设新农村的决策和部署,强化大局观念,支持新农村建设。
《意见》要求,要针对一些农村出现的“乡霸、”“村霸”、“渔霸”等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领域发生的各种坑农害农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为农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力投入“平安村社”、“和谐乡镇”创建活动。要对当前阳江农村由于土地权属、库区移民、基层干部廉洁、村委会换届选举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化解和减少不安定因素。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严肃查办和预防侵犯农民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职务犯罪,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救灾、扶贫、移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工作中出现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问题,依法严惩,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管理环境和服务环境。要充分运用刑事立案监督、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黎秋华)

Tags:农村建 司法保 责任编辑:兽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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