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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打架对簿公堂 法官释疑撤回上诉
2006-11-15   来源:宁波农批网  作者:明星猪   字体:【 】  浏览:46次   评论:0

今年以来,阳东县法院对几类容易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展开判后答疑,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以达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目的。据统计,今年1-10月,该院判后答疑的案件共135件,其中服判或者自觉履行的有102件,撤回上诉的有33 件,服判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个百分点。
农村承包合同等群体性纠纷案件涉及村集体、群众的切身利益,矛盾容易激化,对此该院充分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做好判后答疑,并在答疑过程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阳东县东平镇良洞村委会、双安村委会诉李×等8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一、二审判决后,李×等人仍然不服。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诉讼中法院多次调解,但始终没有达成和解,并且案件牵涉到新、旧两届村于部的诸多问题。于是,该院院长曹伟光(一审案件审判长)亲自约访当事人,用村民容易理解的语言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为当事人进行详细答疑,最终让他们息诉服判。
针对离婚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抚养、探视等一系列问题,该院充分运用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的方法,从消除当事人的疑虑,稳住当事人的情绪等方面做好答疑。麦×诉李×离婚案诉至该院,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由原告补偿5000元给被告。被告认为其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且不同意离婚,不服判决,没有到庭领取原告交来的补偿款5000元。主审法官遂通知被告到庭,从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前婚后感情、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等方面进行解释和教育。最后,被告表示服判,自觉领取了5000元补偿款。
一些矛盾争议较大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难以调解,判后心存抵触情绪,该院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适用、裁判的公正性、合理性等方面解释裁判的理由,劝说当事人服从生效判决,自觉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冯×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梁×等3人,原、被告本是邻里关系,因建房通行问题发生争吵而导致打架,造成原告受伤。该院多次调解无效后依法判决,梁等人不服提起上诉。一审主审法官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分清双方的责任,说明邻里关系的重要性,最终使被告服判撤回上诉。
(陈胜龙 胡小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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