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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牌货车在本省使用按本省缴费
2006-12-14   来源:黄山农批网  作者:乐极生悲   字体:【 】  浏览:43次   评论:0

新规定给汽车养路费征收加一道“紧箍咒”

本报讯 (实习生 许南山) 广东省2007年度汽车养路费征收工作于本月11号展开。目前,我市准备工作全面就绪。本次汽车养路费征收工作对外省货车在本省使用按本省缴费。
省公路局规定:外省货车在本省使用,其征费计量标准和养路费包缴不符合本省规定的,按本省规定征收。市公路局解释,由于某些省份的有关部门并没有按国家养路费收费标准开展征收工作,计量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有的省份还将大型货车归纳入多功能拖拉机一类,造成很多货车车主到外省上牌入户后在本地使用。目前,我市本地货车在外地上牌现象日益增多,汽车迁出方向省份多为湖南、广西以及江西,每年给我市养路费带来约上千万元损失。这一规定出台,将有助于更好地做好我市汽车养路费征收工作。现市公路局已在合山、白沙以及阳春等地设立稽查点,对外省货车在我市公路行驶实行严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此规定,则对其按我省规定征收养路费和滞纳金。
另外,市公路局自今年七月份起启用电子刷卡缴费,本次征收工作,车主可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存折以及信用卡到相关银行营业厅缴交养路费。届时,市公路局稽查处将全力与收款银行进行对账工作。 

Tags:车在本 责任编辑:乐极生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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