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9日在阳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 雄
各位代表: 我代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4年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三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案件36318件,办结33699件,结案率为92?79%,结案率比前三年提高2?89个百分点。其中,我院办结2884件,结案率比前三年提高9?13个百分点。此外,还办结减刑假释案件12838件。2006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案件11175件,办结10624件,结案率达95?07%,结案率创历年新高。 (一)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阳江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281件,办结3224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4087人,比前三年增长7%、7?9%和18?74%,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共1273人,占31?15%。根据市委的部署,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两抢一盗”、毒品、黑恶势力、利用“六合彩”赌博等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审结被告人梁传帮等团伙杀人、抢劫、爆炸、非法买卖枪支等一批大案要案,惩罚了犯罪,保护了人民。依法惩处了在“马村事件”中故意毁坏财物的余旭谦等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惩各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阳江建设。召开18次大规模的宣判大会,公开宣判犯罪分子320人,对一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执行了死刑,震慑了犯罪,促进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依法坚持严惩与宽大相结合原则,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依法宣告5名刑事被告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公诉的26人。 (二)依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全面落实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要求,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规范经济和社会活动秩序,建设诚信阳江。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9090件,办结18021件,结案率比前三年提高2?97个百分点,涉及诉讼标的金额25?3亿元。依法审结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等案件2686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配合市政府成功引进美国嘉吉集团投资重组广东丰源粮油集团公司,优化投资环境。依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6件,保障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依法审结各类金融借贷案件5896件,维护金融秩序。依法审结涉及山林土地、海坝堤围等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74件,促进新农村建设。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013件,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村镇关系的和谐。依法审结交通事故、产品责任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侵权案件2387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治市。坚持法制统一性原则和合法性审查标准,依法积极稳妥审理好各类行政案件,推进依法治市。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25件,审结305件。在审结的210件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48件,撤销或部分撤销的54件,原告撤诉、驳回起诉或作其他处理的108件。依法审结了阳江核电站项目征地纠纷等一批重大行政纠纷案件,既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181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四)依法加强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被执行财产的调查、控制和处置力度,最大限度为当事人追回合法债权,有效地缓解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3199件,执结11770件,执结率为89?17%,执结率比前三年提高2?32个百分点,为当事人依法追回债权12亿多元。积极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执行工作。依法采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深入清理执行积案,执结了一批老大难案件,提高了执行效率。会同公安、工商、国土、房管、银行等部门,强化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被执行人的制约,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围绕构建和谐阳江,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构建和谐社会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历史任务。三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诉讼调解,努力化解各类矛盾,为构建和谐阳江提供了司法保障。 (一)加强诉讼调解,确保案结事了。努力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04年7月,我院召开调解工作会议,部署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强调突出抓好群体性诉讼案件的调解,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全市法院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全过程,实行全程调解。三年来,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明显提高,共调解结案3264件,经调解撤诉2816件,调解率为36?72%。阳西法院审理的涉及1228名村民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阳东法院审理的涉及5个经济合作社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都通过调解化解了矛盾,解决了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我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立案调解试点单位,调解工作经验得到肯定。 (二)坚持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开展创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活动,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进社会和谐。全市法院均新建立案信访服务大厅,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果。简化立案手续,提高立案效率。推行预约立案、巡回立案、节假日立案,方便群众诉讼。推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免费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南,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开展清理和执行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专项活动,加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征地补偿款工作。快立、快审、快执涉及农民工及下岗工人权益的劳务纠纷案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三年共对4113名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803?9万元,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能打得起官司。我院和阳春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创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先进单位。 (三)做好涉诉信访,努力化解矛盾。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建立信访“首问”责任制,实行院长定期接访、预约接访、联合接访制度,开展“判后答疑”工作,确保来访有接待,处理有结果。深入基层接访群众,变上访为下访,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基层法院信访工作的指导协调,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坚持贯彻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采取得力措施,解决了市重点上访老户梁某某、李某某等一批重点涉诉上访案件。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来信来访6410件(人、次),2006年受理2124件(人、次),比上年下降2?7%。阳春市人民法院近三年审理的案件实现零越级上访。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观念。建设和谐农村,需要良好的法治氛围。全市法院按照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深入农村开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法律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观念。去年12月,全市法院组织百名法官深入全市15个镇和自然村,向群众宣传法律,为群众解决诉讼难题,大力营造采取合法渠道表达诉求,通过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深受群众欢迎。 三、围绕司法公正,加强规范化管理和改革 管理出公正,管理出效率,管理出廉洁。我院高度重视司法管理工作,把加强规范化管理作为确保司法公正的切入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通过三年的规范管理和改革,全面规范了审判、执行和司法政务工作,确保了司法公正。 (一)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我院按照公正司法的要求,把“无枉法裁判、无超期办案、无违法违纪、无违反法官行为规范行为”(简称“四无”)作为总目标,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运行机制。制定《办案质量考核办法》、《办案效率考核办法》,把办案质量和效率量化到每位法官,开展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和晋升挂钩,促进法官快办案、办好案。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司法政务考核机制,为审判工作提供保障。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发挥信息化优势,运用计算机网络加强对办案过程的跟踪管理,规范案件流程,使立案审查、排期开庭、文书送达等环节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案件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无超审限和无超期羁押案件。提高信息化的应用水平,实现文秘工作、物资装备、财会管理、档案管理电子化。我院被省信息产业厅确定为广东省信息化示范单位,信息化管理经验在全省政法机关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得到肯定。 (三)深化审判工作改革,提高司法能力。深化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完善民事案件庭前准备程序,规范举证、质证和认证活动,推进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工作,确保程序公正。贯彻中央决策,积极配合做好死刑案件制度改革,确保死刑案件核准权顺利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完善诉讼调解程序,建立立案调解制度,及时解决纠纷。改革再审诉讼程序,实行再审案件立审分离,切实解决“申诉难”问题。改革执行工作机制,实施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提高执行工作能力。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成立刑事专业委员会和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提高审判委员会委员专业化水平,确保案件质量。 四、坚持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三年来,我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五个“不放松”,努力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page※
(一)坚持加强思想教育不放松。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创新教育形式,开展职业道德巡回教育、“廉政教育进家庭”活动,组织集中学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市法院队伍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 (二)坚持加强制度建设不放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我院建立法院队伍分类管理机制,对法官、书记员、法警、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部门领导廉政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廉洁执法。加强人事干部管理制度建设,形成规范、有序、公平的用人和激励机制。江城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廉政保证金、违法违纪通报等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廉政建设。 (三)坚持加强重点监督不放松。坚持日常管理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法院均成立法院督察队(组),设置兼职纪检监察员,对队伍的组织纪律、审判作风、业外活动等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和监督。对民事审判、执行等重点部门和委托评估拍卖、执行款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去年全市法院实现了“四无”的总目标,确保了司法公正。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连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四)坚持加强班子建设不放松。我院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要求,狠抓班子自身建设,领导班子切实做到政治坚定,廉洁自律,司法能力不断提高。同时,认真履行对下级法院班子的协管职责,加强对基层法院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选好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去年,在市委的支持下,对三个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调整交流。选派优秀法官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 (五)坚持加强教育培训不放松。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或组织参加法官初任、任职、晋级培训、法官续职资格培训、专门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讲课,鼓励、支持法官参加专升本及研究生学历教育,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提高法院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三年来,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987人(次)。全市法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343人,占80%,比2003年提高52个百分点。 五、坚持依法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提高基层法院司法水平 我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三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3088件,办结30815件,结案率为93?1%,结案率比前三年提高2?3个百分点。基层法院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阳西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十个优秀法院之一。 (一)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坚持“有诉必理”、“可能有错立案再审”、“确有错误依法改判”等原则,依法审理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推行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听证制度,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全市法院三年共办结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76件,其中进入审判监督程序的61件,办结55件,经审理作出部分或全部改判的19件,占生效案件总数的0?09%。对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审结37件,其中抗诉理由成立依法予以改判的18件,抗诉理由不成立而维持原判或作和解、撤诉等处理的19件。 (二)加强审判工作指导。组织各基层法院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用好用足法律,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和利用“六合彩”赌博等犯罪。制定下发《审理抢劫案件的事实认定及证据标准》,指导基层法院准确严厉打击抢劫犯罪。开展少年审判调研,制定《关于加强少年法庭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针对民事案件二审中发现的问题,召开民事案件质量讲评会,统一裁判标准,保证案件质量。组织基层法院开展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开展执行案件检查,抽查基层法院执行案件182件,努力提高执结率。基层法院办案效率和质量逐年提高,与2005年相比,2006年的结案率提高1?38个百分点,二审案件维持率提高3?8个百分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减少。同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基层法院选任的23名人民陪审员已于2005年5月1日上岗,至今共有232人(次)参与审理案件220件。 (三)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固本强基要求,狠抓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利用好省、市、县对人民法庭建设的专项拨款,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至去年底,各基层法院已经完成了省法院规定的人民法庭建设任务。狠抓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狠抓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的发挥,积极组织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署开展“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等三项承诺竞赛活动,加强对人民法庭调解工作的指导,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服务新农村建设。全市人民法庭调解率达到40%以上。去年7月,在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我市人民法庭加强法制宣传、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经验获得好评。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坚持依靠市委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人大常委会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办结了交办的18件事项和案件,促进了司法公正。 三年来,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与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与各位代表的关心和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三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有的法官职业道德意识不够强,司法行为不够规范;有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解决纠纷能力不够强;业务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办案经费困难,司法装备相对落后等。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全市法院工作总的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根本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要求,以抓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深化法院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确保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两抢一盗”、毒品、黑恶势力等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犯罪。严惩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职务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阳江,维护社会稳定。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纠纷案件,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关系的和谐。妥善审理农村土地、山林承包合同案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妥善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关系和谐。加强诉讼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加强巡回立案和审判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免费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告知诉讼风险,加强诉讼指导。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畅通当事人申诉信访渠道。推行申诉听证制度,增加申诉审查的透明度。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的起诉,一律不预收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思想、职业道德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职业意识。加强班子建设,加大对基层法院班子的协管力度,提高司法决策能力。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公正司法。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成立法官监督委员会,增强监督效果。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司法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加强基层法院规范化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管理水平。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绩考核,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提高监督效果。组织基层法院开展法院改革、队伍建设、服务新农村、落实“三项承诺”示范点活动。加强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物质建设和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组织人民法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促进司法民主,增强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现代化阳江的总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坚持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代化阳江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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