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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不得出台提价措施
2007-09-17   来源:汕头农批网  作者:xiaoma哥   字体:【 】  浏览:65次   评论: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近日发文,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好相关商品的采购和调运,增加节日期间重要商品的市场投放,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在通知中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适时动用生猪活体储备和冻肉储备,满足群众节日消费的需要,加强产销衔接,组织好粮油、肉禽蛋奶、蔬菜、食糖等重要商品的调运。 
六部门强调,各地要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措施,今年内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凡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内的价格,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六部门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完善各项价格应急预案,发现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和断档脱销,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态蔓延,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要加大监管力度,切实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副食品进入市场,确保群众节日消费安全。组织开展节日专项价格检查,规范粮油、猪肉、月饼等节日期间群众生活必需品和游览参观景点门票、医药、运输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秩序。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确保24小时全天候畅通。 

 通知还强调,要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尽快落实提高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切实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生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切实做好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江国成 刘雪)
Tags:台提价 责任编辑:xiaoma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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