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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亩水稻种两造可领补贴137元
2009-06-28   来源:义乌农批网  作者:4旺旺同胞   字体:【 】  浏览:57次   评论:0
   ———市农业局负责人解释当前种粮补贴政策
■ 本报记者/陈军   通讯员/何业锦
 我市自2004年开始贯彻落实国家种粮补贴政策以来,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普遍增强,然而由于种粮补贴的标准不断变化,申请、发放程序复杂,许多农民都对种粮补贴没有全面的认识。近日,笔者就大家关心的种粮补贴政策采访了市农业局负责人。

  我市五年发放种粮补贴1.82亿元
   据市农业局统计,2004年至2008年,我市对种粮农民发放的种粮补贴金额达1.82亿元。目前,市财政已预拨了今年部分种粮直补和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
   2004年至2006年,种粮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每亩7元。2007年是每亩19元。2008年,早稻每亩补贴66.5元,晚稻每亩71.5元。2009年,早稻每亩补贴66元,晚稻每亩71元。也就是说,现在一亩水稻种两造可领种粮补贴137元。从2009年开始,玉米也被列入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是每亩10元。

  外地人来我市包地种粮一样有补贴
市农业局负责人告诉笔者,根据种粮补贴政策,凡在我市范围内种植水稻和玉米的生产者,都可以向所在地的村委会(街道)提出申请,包括从外地来我市承包土地种粮的人。
种植水稻或玉米的生产者,要先向当地村民小组组长提出申请,由村委会登记、公示,镇农办、镇财政所核实,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确认,市农业局、财政局审核,省农业厅、财政厅审批,省、市、县财政拨款,通过当地农信社将核定的补贴金额直接划入农户“一折通”。早造申请时间在每年4月15日前,晚造在每年8月15日前。
种粮补贴政策的原则是谁种粮、谁受益。谁种植水稻,种粮补贴就应归谁。如果种粮者承包别人的田地种粮,种粮者应与田地所有者协商好,以免产生矛盾。

  未领到补贴可拨打热线电话:12316
我市种粮补贴种类目前有种粮直补、中央农资综合直补、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各补贴项资金由不同的部门管理,核实和资金下拨时间不同,下拨批次也不同。如果一些地方发了补贴而另一些地方没有发,请广大农民群众不要误解,要多向当地财政部门询问。
   市农业局负责人提醒广大农户,如果种粮者确定已经在当地村委会进行了种粮登记,别人已领到种粮补贴而自己没有领到补贴,或对种粮补贴政策有疑问,可到当地镇(街道)农办、财政所询问。如果认为有单位或部门截留、克扣种粮补贴款,可向县财政、农业部门或县纪委、人大投诉,也可向市级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拨打农业热线电话12316投诉、咨询。
Tags:水稻种 137元 责任编辑:4旺旺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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