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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住房可以“按揭贷款”
2011-03-28   来源:泰安农批网  作者:mhmee   字体:【 】  浏览:32次   评论:0

福建沙县凤岗街道西郊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全村都要异地搬迁,村民住上统一规划的安置房。令村民感到惊喜的是,这些在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也可以向当地的农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2010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制定并出台了新农村建设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福建省成为农行总行探索新农村建设个人住房贷款的试点。之后,沙县西郊村、大洲村等与当地农行签订合作协议,农民获得住房“按揭贷款”。
据统计,截至目前,农行福建分行为沙县西郊、大洲等“拆迁安置小区”项目授信3500万元,已实际发放新农村建设个人住房贷款102户、1391万元。村民购置住房可以获得最长期限10年、最高额度20万元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报综合

Tags:福建 农村住 房可以 责任编辑:mhm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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