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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发包水田遭质疑 巧妙化解息纷争
2012-03-05   来源:常州农批网  作者:小狼   字体:【 】  浏览:38次   评论:0

那龙维稳中心巧妙化解纠纷

本报讯 近日,一宗困扰阳东县那龙镇那龙村东安自然村村民与蔡某5年、涉及承包15亩水田的矛盾纠纷,经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调处得到化解。对水田拥有使用权的东安村民,如愿与承包人蔡某签订了发包合同。

去年12月,东安村民在那龙村委维稳工作站的引导下,选派12位代表,向那龙镇维稳中心反映诉求。2003年,那龙村委会将东安村15亩水田发包给蔡某。2006年,东安村民认为村委会越权低价发包本村水田,要求村委会终止合同,由村民与蔡某签订发包合同,但蔡某不肯。为此,村民与蔡某常争吵不休,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

那龙镇维稳中心积极介入,并查清实情。2003年之前,东安村这15亩水田大部分丢荒。那龙村委会为解决丢荒田和村民拖欠农业税问题,将15亩水田以每年200元的价格 ,与搞种养的蔡某签订发包合同,收取款项填补欠交农业税。2005年,国家取消农业税实行直补,东安村民认为吃亏了,因而引起纠纷。那龙村委会愿与蔡某终止合同,由东安村民履行发包手续,但蔡某认为承包手续合法,不予协商解决。

镇维稳中心决定把化解纠纷的着力点放在蔡某一方。维稳中心负责人多次带调处组与村干部等,如实向蔡某剖析当年村委会发包东安村水田的欠妥之处,以及蔡某负有的责任。同时,按照《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指出,当年签订的发包合同的无效性,阐明水田使用权在东安村民,他们与承包人签订发包合同才合法,并讲清了矛盾纠纷长此折腾的弊害。

经多番耐心调解,蔡某转变立场。今年春节后,蔡某和那龙村委会解除了原承包手续,与东安村民签订了15亩水田的承包合同,并将承包款提高至每年2000元。 冯志佳 张超雄

 

Tags:包水田 解息纷 责任编辑:小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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