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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演“贩仔屋”住户受骗擅自装电罚近10万
2013-02-28   来源:白银农批网  作者:mmrens   字体:【 】  浏览:69次   评论:0

供电部门提醒,“贩仔屋”报装用电无合法手续将不予受理

近日,江城区城西街道麻演村村头自然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称供电部门在春节前夕开始,停止向村头村上高元小区20多户住户供电,并以“窃电”为由,要求小区住户合共缴纳98600元罚款。但此前,该小区部分住户已经把每户2500元报装费交给村委会治保主任,委托其办理用电报装业务。

住 户

交了报装费和电费却被指“窃电”

21日,记者来到麻演村村头自然村上高元小区,该小区内有4列联排住宅,每列约10户左右。这四列联排住宅性质上属于“贩仔屋”,住户由于提供不了合法证明,从2010年至今一直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办理用电报装业务。除了其中1列住户沿用包工头留下来的电表,其他3列20多家住户一直遭受“电的困扰”。

据住户刘先生所述,去年10月初,他们找到村委会的治保主任莫介升寻求解决办法。莫介升表示可以为小区住户解决问题,但需要每户交2500元的的报装费。“去年10月10日,我将17户住户,总共41020元用电报装费交给了治保主任,当天即有人前来装了3只电表。”刘先生说。随后,刘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有治保主任签名的收据。

用上电的小区住户,本来以为可以松一口气了,未料在交了两个月电费后,却被供电部门以“窃电”为由断了电,并要求缴纳罚款98600元。

治保主任

装电表人自称供电局员工

明明交了报装费,也有人来装电表,为什么却在正常交了两个月电费后被指“窃电”?如果该小区原来的3只电表确是私自违规安装,那么住户们缴纳的41020元的报装费又到哪里去了?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拨通了麻演村委会治保主任莫介升的电话。

莫介升告诉记者,他了解到上高元部分住户的情况后,就以个人名义咨询了一个自己熟悉的“供电局工作人员”莫金锋,此人也表示自己可以帮忙解决住户的用电问题。而每户2500元的“报装费”,其实包括了1000元的“线路安装费”。在达成共识后,莫金锋随后到上高元小区为住户安装了三个“临时电表”,并表示稍后会正式帮住户办理用电报装业务。但是,莫金锋在安装了这三个“临时电表”后,便没了其他声息。“我常常看他在外面帮人家装电表,也就没怀疑,但是出了这件事后就再也找不到他人了。”莫介升说。

至于98600元的罚款,莫介升表示:“不会全部由住户负担。经过协商后,修建该批联排住宅的工头也会出部分资金,尽量减少住户本人的损失。”

阳江供电局

报装用电需提供合法证件,谨防受骗

随后,记者联系到阳江供电局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村头村上高元小区4列联排住宅,20多户住户确实涉及私装电表,擅自接线用电的行为,阳江供电局也从未接受以上用户的报装用电申请,更未收到过以上用户的电费。阳江供电局工作人员在发现窃电情况后,进行了报警处理,并在警察协同核实取证后,拆除了3只私接用电电表,依法中止供电。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规定,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罚款。而为小区住户私接3只电表的“莫金锋”,也证实非阳江供电局工作人员。

另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按照《阳江市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规定》(阳府〔2010〕11号)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除市政绿化、农业、水利和公共设施外,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应要求申请供电、供水、供气的工地或工程设施当事人至少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之一的证明,否则,视为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工地或工程设施,不予供电、供水、供气。麻演村头村上高元小区四列联排住宅在性质上属于“贩仔屋”,即利用村民用地无证开发建设小规模联排住宅,住户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任何一项,因此阳江供电局将其视为无合法手续,不予受理报装用电业务。

阳江供电局还提醒广大市民,所有供电收费项目都是有合法票据的。对于客户的用电报装申请,供电局除了按国家规定对申请高可靠性及临时用电的客户收取相关费用外,对其他客户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任何对外宣称供电局的其它收费项目都是违法的,供电局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此外供电局的任何收费行为都不存在私人收费或现场收费等行为,任何现场向群众索要金钱的行为都应视为诈骗行为。对冒用供电局名义进行骗取群众金钱的人员,供电局将保留司法追究的权利。

周 雅

Tags:麻演 10万 责任编辑:mmr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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