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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持续有力
2013-06-25   来源:鹤壁农批网  作者:乱七八糟遇到你   字体:【 】  浏览:46次   评论:0


许瑞生副省长在市委书记魏宏广陪同下调研阳江国土资源工作。


市长丘志勇调研城建项目用地和建设情况。梁文栋/摄

我市保发展保红线工程成效明显

策划动机

今年6月25日是第23个全国“土地日”, 今年的宣传主题为“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去年以来,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实现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国土资源的“双赢”。在“土地日”到来之际,阳江市国土资源局与阳江日报社联合推出纪念全国“土地日”专题报道,总结回顾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成绩和亮点,敬请读者关注。


大型主题晚会展示“清风国土”形象。

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土地问题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问题。近年来,中央和省把推动“双保工程”作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的重要抓手,市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中央调控目标,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努力提高保障和服务水平,不断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目标。我市连续14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奖励。市国土资源局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成效显著单位,成为我省地级市国土资源局唯一获表扬单位。

连续14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双保”工程即“保经济发展,保耕地红线”工程,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完善土地调控政策和机制,旨在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为落实省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我市把实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为考核各级主要领导的主要内容,把各级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落到实处。各地高度重视开发补充耕地工作,2009年以来,我市抓住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的契机,大力推进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开发补充耕地27.64万亩,其中阳春市合水镇平南、阳西县儒洞镇阳江林场儒洞分场和江城区双捷长凹岭等三个补充耕地项目被省选为示范项目。至2012年止,我市已连续十四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2012年度的耕地保有量任务,补充耕地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为增加基本农田的稳定性,我市以上轮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地块为基础,全面采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保证划入基本农田质量等级高于或等于调出基本农田,对全市基本农田进行合理布局调整。作为我省唯一的开发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试点市,我市采取“先行试点、逐步实施、整体推进”方式,通过建立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机制,为全省做好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与验收作了有效的探索。

用地指标创新高助力项目建设

市国土资源局在抓好耕地保护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切实做好用地服务和保障工作,积极争取部、省的支持落实用地指标和相关政策,确保重点项目落地。

据统计,2012年省下达我市用地计划指标为新增建设用地324.8公顷,其中农用地255公顷,耕地165.7公顷,我市在争取国家下达灾后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基础上,再获省追加用地计划指标,2012年用地指标再创新高,共争取建设用地指标21122亩,比2011年增长2.7倍,比前三年平均数增长1.8倍,有力保障了全市一批重点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和民生工程项目的用地需求。

我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扛杆等措施,以土地利用方式、管理方式的转变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2012年,我市出台《阳江市市辖区征收(收回)土地青苗附着物补偿规定》、《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规定》,《阳江市市辖区征收(收回)土地青苗附着物补偿规定》、《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土地储备机制,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加大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力度,有力促进了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

节约集约用地走出新路子

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是广东经济发展转型的一项重要战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约用地工作,把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体措施,不断加强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

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阳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阳江市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规定》、《关于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阳江市工业用地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针对性文件,极大地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通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管理机制,积极挖潜,探索出一条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子。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将“三旧”改造规划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并着力构建“三旧”改造政策体系,积极探索试点经验。至2012年底,全市共完成“三旧”改造项目一批,涉及改造面积5771.28亩,节地率达50.7%。通过“三旧”改造,盘活了存量建设用地,推动了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实现了以供地结构优化引导产业调整,有效避免了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大量占用耕地,同时也美化了城乡面貌,改善了人居环境。

高标准推动土地整治和农田建设

土地整治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成为土地整治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土资源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去年国土资源部已制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进行规范,以实现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确保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高,保障粮食安全。

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我市根据地方实际,逐步建立经济补偿机制,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十二五”时期,我市建设任务是112.81万亩,其中2012年任务是34.75万亩。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综合考虑基本农田分布、农业发展、耕地产能提升潜力等因素,将“十二五”时期和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为保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者的利益,调动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在我市财力有限的基础上,经多方调研并广泛征求基层意见,我市制订了《阳江市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办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整治、农田水利、机耕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

圆满通过国家土地例行督察验收

土地例行督察是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核心业务,也是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全面规范管理地方土地利用的有效途径。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督察组去年对我市开展了驻地土地例行督察,对我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例行督察。对土地例行督察提出的问题,我市全力抓好落实整改,整改期间进一步健全了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全部追收回欠缴土地出让金总额7061.49万元,收取违约金7817.34万元,对50宗闲置用地逐宗进行清理,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用地126宗,复耕复绿面积1258.42亩,作出行政处罚 112宗,罚款金额约522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1.3万多平方米。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土地例行督察整改验收组认为我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措施得力、工作积极主动、问题整改到位,部门联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我市顺利通过了土地例行督察的国检验收。

夯实基础工作 提升保障能力

新的发展时期,对国土资源部门如何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面对新形势,着力做好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硬件投入、加强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不断提升以管理保发展、促发展的能力。

一是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结合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健全了工作、学习、会议、财务管理、效能监察等方面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强化窗口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建立“直通车”服务新模式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运转机制,局服务窗口受理业务100%按“双减半”的要求依时办结,办结率100%。三是建立和健全网上交易、电子监察、动态监测三大系统,阳光运行,全程监控,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四是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全省率先试点成立基层执法监察中队,率先在全省试点将国土资源基层执法机构延伸到镇。五是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发证率100%,农村集体土地发证走在全省前列。六是国土资源基础性工作成效显著。“阳江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列入国家测绘局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计划,并通过国家验收。


国土资源部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链接

土地日的由来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定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日)为全国土地日。

国土资源管理小知识

一、国家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对属于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规划,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四、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六、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在我市,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方针是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地质灾害的治理的原则是谁诱发、谁承担治理责任。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撰文/许晓峰 谭隆乐
冯德斌
图片/市国土资源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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