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切换城市]

TOP

农田承包者拒付租金引纠纷
2014-05-21   来源:海西农批网  作者:陈健   字体:【 】  浏览:43次   评论:0

塘坪维稳干部调处促当事人履行法院判决

阳江日报讯 农业税减免政策实施后,受益人是农田权属所有人还是承包者?阳东县塘坪镇湾龙村新坑自然村村民和承包者因理解不同发生纠纷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受益方为权属所有人,但案件执行遇到困难。近日,镇维稳中心通过调处疏导,促成当事人履行法院判决,支付拖欠承包租金。

今年4月上旬,塘坪镇湾龙村新坑自然村村民代表向镇维稳中心反映称,农田承包人陈某不履行法院判决,拖欠承包农田租金数千元,要求帮助解决。

原来,1993年,陈某与新坑村李某强等21户村民口头协议,长期承包经营该村7亩多农田,承包租金按农田的公粮任务折计人民币,由其每年交村委会上缴国库。2004年农业税减免,认为自己作为承包经营者是受益人而拒付承包租金。2010年,新坑村民向阳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支付承包租金,请求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案件执行期间,陈某履行支付承包租金至2010年。2011年起,陈某对免征农业税的对象是农村土地权属所有人的理解出现偏差,不再支付租金。

塘坪镇维稳中心受理这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后,工作人员多次对陈某进行思想疏导,讲清法律政策。陈某对法院判决表示接受,最终一次性支付拖欠承包租金4800元。随后,在镇维稳中心和湾龙村干部的指导下,陈某与新坑村民完善规范性的农田承包合同,承包日期延续到2029年底。

冯志佳 麦荣佩 黄喜宗

Tags:农田承 包者拒 金引纠 责任编辑:陈健
】 【打印繁体】 【投稿】 【修改内容】 【修改栏目】 【关闭】【评论】 【返回顶部
[上一篇]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群众利益 [下一篇]我国农民工总量达2.69亿人

评论
称呼:
验 证 码: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