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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三名干部收回扣被判刑
2014-06-15   来源:金华农批网  作者:高富帅   字体:【 】  浏览:37次   评论:0

阳江日报讯 近日,阳西县农业和水务局原副局长程嘉彦,干部陈锡祯、刘昌华因犯受贿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目前,三人均受到行政开除处分。

经查,2011年,程嘉彦伙同陈锡祯、刘昌华在销售种子过程中,在账外私自收受某公司的种子回扣7.69万元,并将该款进行私分,程分得1.5万元,刘分得2万元,陈分得2.69万元,陈某某分得1.5万元。此外,程嘉彦还利用分管项目招标之便,伙同该局关某修改原招标文件,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10万元,程分得2万元。陈国勇

Tags:干部收 责任编辑:高富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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