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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03-03   来源:鹤壁农批网  作者:mhmee   字体:【 】  浏览:48次   评论:0

——2015年2月4日在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阳江市财政局局长 梁 文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阳江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 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的经济工作部署以及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努力克服减收增支困难,狠抓收入不放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财政监督,深化财税改革,圆满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以下2014年财政收支数均为快报数),2014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29477万元,为年度预算625605万元的 100.6%,比上年收入实绩537000万元增收92477万元,增长17.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0498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 9296万元,上年结余(含省批复决算增加数)235788万元,调入资金26741万元,全年总计收入1606285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 1223453万元,比上年支出实绩1142992万元增支80461万元,增长7.0%。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7803万元,调出资金349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258万元,全年总计支出128001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26273万元,减除结转下年的支出323974万元,净结余2299万元。

(二)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 年,市本级(含市直、海陵岛试验区、阳江高新区,下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0326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233905万元增收36421万元,增长15.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81474万元(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2014年市本级反映的上级补助收入为全市合计数,相应在支出方反映对下级补助的合计数,不包括纳入省直管的阳春市数据;支出方反映的上解上级支出也为全市合计数),县区上解收入22172万元(含上解省财政的收入),上年结余(含省批复决算增加数)154619万元,调入资金539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7194万元,总计收入941181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403345万元,比上年支出实绩319587万元增支83758万元,增长26.2%。加上补助县区支出29061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287万元,调出资金127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258万元,总计支出74278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98400万元,减除结转下年的支出197819万元,净结余581万元。

1、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市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0959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163800万元增收17159万元,增长10.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81474万元(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2014年市直财政反映的上级补助收入为全市合计数,相应在支出方反映对下级补助的合计数不包括纳入省直管的阳春市数据;支出方反映的上解上级支出也为全市合计数),县区上解收入36258万元(含上解省财政的收入),上年结余(含省批复决算增加数)137767万元,调入资金539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7194万元,总计收入849048元。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1117万元,比上年支出实绩225104万元增支76013万元,增长33.8%。加上补助县区支出31549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287万元,调出资金114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258万元,总计支出66530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83746万元,减除结转下年的支出 183378万元,净结余368万元。

剔除省财政补助县区的收入和县区上解省财政的支出,2014年市直的收支完成数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095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3977万元,县区上解收入32264万元,上年结余(含省批复决算增加数)137767万元,调入资金 539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7194万元,总计收入557557万元。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01117万元,加上补助县区支出 28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293万元,调出资金114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258万元,总计支出37381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83746万元,减除结转下年的支出183378万元,净结余368万元。

2、海陵岛试验区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海陵岛试验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6302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37028万元增收9274万元,增长25.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054万元,上年结余(含省批复决算增加数)11178万元,总计收入70534万元。海陵岛试验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4540万元,比上年支出实绩47252万元增支7288万元,增长 15.4%。加上调出资金13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294万元,总计支出6096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9566万元,减除结转下年的支出9498万元,净结余68万元。

3、阳江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阳江高新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3065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 33077万元增收9988万元,增长30.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829万元,上年结余(含省批复决算增加数)5674万元,总计收入60568万元。阳江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7688万元,比上年支出实绩47231万元增支457万元,增长1.0%。上解上级支出7792万元,总计支出 5548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088万元,减除结转下年的支出4943万元,净结余145万元。

——2015年2月4日在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阳江市财政局局长 梁 文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阳江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 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的经济工作部署以及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努力克服减收增支困难,狠抓收入不放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财政监督,深化财税改革,圆满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以下2014年财政收支数均为快报数),2014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29477万元,为年度预算625605万元的 100.6%,比上年收入实绩537000万元增收92477万元,增长17.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0498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 9296万元,上年结余(含省批复决算增加数)235788万元,调入资金26741万元,全年总计收入1606285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 1223453万元,比上年支出实绩1142992万元增支80461万元,增长7.0%。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7803万元,调出资金349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258万元,全年总计支出128001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26273万元,减除结转下年的支出323974万元,净结余2299万元。

(二)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 年,市本级(含市直、海陵岛试验区、阳江高新区,下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0326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233905万元增收36421万元,增长15.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81474万元(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2014年市本级反映的上级补助收入为全市合计数,相应在支出方反映对下级补助的合计数,不包括纳入省直管的阳春市数据;支出方反映的上解上级支出也为全市合计数),县区上解收入22172万元(含上解省财政的收入),上年结余(含省批复决算增加数)154619万元,调入资金539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7194万元,总计收入941181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403345万元,比上年支出实绩319587万元增支83758万元,增长26.2%。加上补助县区支出29061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287万元,调出资金127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258万元,总计支出74278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98400万元,减除结转下年的支出197819万元,净结余581万元。

1、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市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0959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163800万元增收17159万元,增长10.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81474万元(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2014年市直财政反映的上级补助收入为全市合计数,相应在支出方反映对下级补助的合计数不包括纳入省直管的阳春市数据;支出方反映的上解上级支出也为全市合计数),县区上解收入36258万元(含上解省财政的收入),上年结余(含省批复决算增加数)137767万元,调入资金539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7194万元,总计收入849048元。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1117万元,比上年支出实绩225104万元增支76013万元,增长33.8%。加上补助县区支出31549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287万元,调出资金114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258万元,总计支出66530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83746万元,减除结转下年的支出 183378万元,净结余368万元。

剔除省财政补助县区的收入和县区上解省财政的支出,2014年市直的收支完成数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095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3977万元,县区上解收入32264万元,上年结余(含省批复决算增加数)137767万元,调入资金 539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7194万元,总计收入557557万元。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01117万元,加上补助县区支出 28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293万元,调出资金114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258万元,总计支出37381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83746万元,减除结转下年的支出183378万元,净结余368万元。

2、海陵岛试验区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海陵岛试验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6302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37028万元增收9274万元,增长25.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054万元,上年结余(含省批复决算增加数)11178万元,总计收入70534万元。海陵岛试验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4540万元,比上年支出实绩47252万元增支7288万元,增长 15.4%。加上调出资金13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294万元,总计支出6096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9566万元,减除结转下年的支出9498万元,净结余68万元。

3、阳江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阳江高新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3065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 33077万元增收9988万元,增长30.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829万元,上年结余(含省批复决算增加数)5674万元,总计收入60568万元。阳江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7688万元,比上年支出实绩47231万元增支457万元,增长1.0%。上解上级支出7792万元,总计支出 5548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088万元,减除结转下年的支出4943万元,净结余145万元。

二、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4年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7597万元,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66260万元,上年结余55193万元,调入资金3498 万元,省对直管县专项补助3315万元,全年总计收入47586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1170万元,直管县市对省专项上解3315万元,全年总计支出39448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81378万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6250万元,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217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24万元,上年结余21977万元,调入资金1277万元,总计收入 221903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919万元,加上补助县区支出6136万元,直管县市对省专项上解3315万元,总计支出192370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9533万元。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市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0364万元,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1753万元,县区上解收入225万元,上年结余21596万元,调入资金1143万元,总计收入205081万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65274万元,加上补助县区支出6959万元,直管县市对省专项上解3315万元,总计支出17554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9533万元。

2、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海陵岛试验区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847万元,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355万元,上年结余283万元,调入资金134万元,总计收入5619万元。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19万元。

3、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阳江高新区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039万元,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890万元,上年结余98万元,总计收入12027万元。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26万元,上解支出1万元。

三、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412万元,为年度预算收入2038万元的118.35%,超收374万元。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84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0万元。

四、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拓展财源,强化增收节支财政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

1、狠抓财源建设,财政收入稳中有升。面对经济增长放缓及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作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财税动态分析监控力度,支持收入征管部门依法征收,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2014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每月累计增幅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全年预算收入突破60 亿元,达到629477万元,增长17.2%,为阳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2、坚持厉行节约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实施办法,切实加强支出管理,将过紧日子的思想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管全过程。一是扩大政府预算编制范围。2014年,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一并报送市人代会审议。二是规范经费管理。制定了《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等项管理办法,为我市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2014年全市各单位会议费及“三公”经费累计支出数为21826.91万元,较上年同期支出数28516.39万元减少6689.48万元,下降了23.5%。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了“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和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四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2014 年,市级统一在政府网站及部门网站上公开2013年度财政决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14年度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市直单位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清理整顿工作,加大对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收支两条线” 监管力度。

(二)以“三大抓手”为着力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深入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视察阳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关于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1、配合做好与珠海市的市级和县区级对口合作共建园区工作。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争取省级产业园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我市已向省申报三个专项共14个项目。配合对省产业转移园区延伸审计工作,对产业转移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能。同时,制定了我市实施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扶持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工作方案,委托市城投公司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园区建设,并做好资金跟踪管理工作,用好管好省下达我市园区资金8亿元。

2、加大扶持企业发展力度。一是做好“营改增”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工作。2014年,我市有9家企业获得了“营改增”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371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扶持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市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刀剪机械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水产品工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扶持南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大力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和传统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三是强化创新驱动发展。2014年安排4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减排技术研发及成果应用推广。四是继续做好四大市属国有企业的组建和发展工作。指导四大市属国有企业做好资产划转、财务合并等工作,全面完成组建工作。积极组团参加广东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项目展示推介会。我市推荐了4个项目参加展示推介,其中市交投集团与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及深圳华创资源投资公司就中铁(阳江)铁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合作意向。

3、继续推进中央和省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2014年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12800万元,进一步推动我市重大水利设施建设、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铁路项目建设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等项目实施,有效扩大和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拉动了经济增长,增强了发展后劲。

4、加强政府投融资管理,促进城市扩容提质。一是推动深茂铁路阳江段、汕湛高速公路阳春段等重要建设项目进度,推进城市拓展全面提速。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市政工程建设。2014 年,审核拨付市政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5000万元,有力推进市区一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审核拨付市级代建项目建设资金15754万元,推进富源公共租赁住房、市妇幼保健院、江城一小城南分校、改扩建岗列学校等一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排市级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经费18209万元,专项用于环卫保洁、市政道路维修、城市美化、绿化工程养护,不断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和对外辐射力。三是加强企业债券资金监管。2014年5月,对2013年度发行的 10亿元企业债券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三)优化支出,促进均等,财政保障民生工作更扎实。

2014 年6月,我市被省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为进一步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市制定了《阳江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09—2020年)(修订版)》、《阳江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3—2015年)》、《关于落实〈阳江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3—2015年)〉2014年工作方案》,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省、市十件民生实事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交通、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

1、不断普及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拨付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30752万元,覆盖全市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学生267905人;拨付资金3100万元,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扩大免费范围、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工作;贯彻落实提高我市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工作,从2014年起,发放标准人均不低于700元/月;投入建设资金19714 万元,支持中小学建设和校舍修缮、设备购置等。

2、切实保障底线民生保障支出。2014年,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286万元,对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困难家庭80481人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安排资金9236万元,用于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健全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全市累计支出直接医疗救助资金1951万元,人均医疗救助标准1495元,比省提出人均医疗救助标准934元/年的目标高561元;全市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467万元;安排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370.2万元,全市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150元/人月和700 元/人月,100%按政策落实到位;市级财政按省标准安排落实残疾人生活津贴配套资金127.1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配套资金276.77万元。

3、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积极做好乡镇卫生院“五个一”设备更新购置工作,大力争取省级专项资金,筹措市级配套资金282万元,解决我市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短缺问题。

4、不断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市财政安排资金7812万元,支持建设了一系列场馆及文化设施,对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繁荣文化事业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5、有力增强困难群众住房保障。通过积极筹集住房保障金和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较好地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4年,共拨付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937万元。

6、不断提高财政支农力度。继续加大各项支农惠农投入和政策实施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2014年,市级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 13078万元,安排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450万元、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资金595万元。全市累计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 5856万元,财政资金396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3590万元,市级资金185万元,县级资金185万元。发放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13180万元惠及32.5万户种粮农民。安排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资金1926万元、农业保险补贴资金555万元等。

7、认真组织实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我市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加快资金拨付执行力度,集中力量为群众办好教育、文化、就业、住房、交通等十件民生实事。2014年共拨付250164万元资金用于十件民生实事。

(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一是严格按照审计结果补充、更正存量债务数据。确保截止2012年底、2013年6月底系统数据与审计数据完全一致。二是做好2014年新增债务数据填报工作。指导和督促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2014年新增债务工作,严格按照债务借款合同、还款单据、会计凭证等基础资料,逐笔填报。三是积极开展逾期债务清理工作。做好逾期债务核对工作,组织债务单位研究分析逾期原因,明确偿还责任,督促债务单位制定化解逾期债务工作方案。四是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部署,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将截至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政府性债务逐笔清理、甄别。

(五)抓好财政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积极探索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进一步理顺事权与财权关系,分清责任,保证财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一是做好市与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后的调研工作,配合市人大财经工委开展对区级财政规范预算报人大审批的相关管理工作。二是做好省直管县阳春市试点改革后的财政体制变动、收支划分、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和上解划转、财政预决算和财政结算、新增补助核算、分成项目清算等工作的衔接;三是积极推进滨海新区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出台滨海新区财政体制文件,并完成滨海新区基数划转工作。四是理顺阳东撤县设区财政管理体制和税收征管体制。五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全市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成省财政厅要求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六是启用第三方推动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上新台阶,使评价结果更客观、公正、权威、可信。七是着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市级财政2014年安排150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经费。共批复了9家单位 16项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计划,项目计划预算的资金共148万元。

2014年,我市财政收入虽然实现了平稳增长,但地方可用财力增长有限,税源仍然偏紧,税收占比偏低,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面对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和经济转型的双重压力,2015年我市的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当前,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公共财政供给范围逐步扩大,财政支出中的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大,地方可用财力较为紧缺,我市财政预算平衡压力仍然较大。

第二部分 2015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编制2015年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规、用财有效的原则,不断增强理财的稳健性、公平性、保障性,加强财政管理,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狠抓增收节支,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完成全市财政“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预算编制的原则是:贯彻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注重“公共财政”,坚持民生优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绩效优先”,着重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注重 “合理事权”,逐渐建立财力保障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注重“全面透明”,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一)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我市2015年国民经济指标及社会发展计划,经市政府研究,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原口径)拟安排705015万元,比2014年收入实绩629477万元增加 75538万元,增长12.0%;同时,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2015年起,原属政府性基金的部分收入项目(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等)转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5年拟安排 19751万元;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合计724766万元,按自然口径增长15.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8647万元,省财力性奖补资金结转4935万元,上年净结余收入2299万元,调入资金20600万元,减除上解上级支出22897万元,全市可供支配的财力为1168350万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1168350万元。

(二)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体情况。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308164万元(其中原口径收入302443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270326万元增加32177万元,增长11.9%;政府性基金转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2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74311万元,县区上解收入8783万元(含上解省财政的收入),省财力性奖补资金结转4935万元,调入资金20600万元,上年净结余收入472万元,减除补助下级支出24598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806万元,市本级可供支配的财力为352478万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352478万元。其中:

1、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总体情况。2015年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203631万元(其中原口径收入199055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 180959万元增加18096万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转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7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74311万元,县区上解收入 28772万元(含上解省财政的收入),省财力性奖补资金结转4935万元,调入资金15600万元,上年净结余收入368万元,减除补助下级支出 26104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806万元,市直财政可供支配的财力为247765万元。

剔除省财政补助县区的收入和县区上解省财政的支出,2015年市直的预算收入安排计划为20363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7761万元,县区上解收入23580万元,省财力性奖补资金结转4935 万元,调入资金15600万元,上年净结余收入368万元,减除补助下级支出3449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614万元,市直可供支配的财力为 247765万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2015年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247765万元。

2、海陵岛试验区公共财政预算总体情况。2015年海陵岛试验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54147万元(其中原口径收入53388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46302万元增加7086万元,增长15.3%;政府性基金转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166万元,上年净结余收入68万元,减除上解上级支出7945万元,海陵岛试验区财政可供支配的财力为54436万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2015年海陵岛试验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54436万元。

3、阳江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总体情况。2015年阳江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50386万元(其中原口径收入50000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43065万元增加6935万元,增长16.1%;政府性基金转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899万元,调入资金5000万元,上年净结余收入36万元,减除上解上级支出12044万元,阳江高新区财政可供支配的财力为50277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2015年阳江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50277万元。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一)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46514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81378万元,省对直管县专项补助850万元,预算安排总计收入547372万元。相应计划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0941万元,调出资金293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86万元,直管县市对省专项上解850万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 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7585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9533万元,预算安排总计收入205385万元。相应计划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198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970万元,调出资金293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86万元,直管县市对省专项上解850万元。其中: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2015年,市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2385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9533万元,下级上解270万元,预算安排总计收入153658万元。相应计划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61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614万元,调出资金243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86万元,直管县市对省专项上解850万元。

2、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2015年,海陵岛试验区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4797万元,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150万元,预算安排总计收入14947万元。相应计划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67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0万元。

3、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2015年,阳江高新区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37200万元,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494万元,预算安排总计收入37694万元。相应计划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694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

三、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 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5620.4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66.4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80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3000万元,租金等收入84万元,上年结余570万元。相应计划安排支出4803.1万元,调出资金6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217.3万元。

四、2015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起增加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社保基金预算实行全市统编,具体编制细化到市级和各县(市、区)。

2015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42009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4486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1170万元,利息收入6993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34013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22679万元。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79956万元。

五、完成2015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扎实推进依法理财工作。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等相关会议的精神,切实增强依法理财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全面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为突破口,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凝心聚力,突破创新。一是注重加强对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重点是新《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营造依法行政氛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提供保证。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源头治腐功效。

(二)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方面,要按照2015年的收入目标计划,落实好财税部门征管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地区、重点税源加强监管,健全税收征管体系,落实好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制度,企业利润上缴国资收益由15.0%提高到20.0%,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圆满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另一方面,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意识,部门支出要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差旅等一般性支出预算。

(三)继续抓好改革与创新工作。

1、完善预算管理体制。贯彻上级部门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适应新《预算法》要求,完善2015年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一是建立完整的全口径预算编报体系,编报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二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逐步全面公开。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完善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遴选工作。三是开展项目库管理改革试点,入库项目编列一年或跨年滚动预算计划,细化至具体项目、金额、项目单位。四是规范预算管理。全面规范预算编制、审查、批准、监督、执行和调整的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2、强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积极与省财政厅对接,完善我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则,推进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切实增强部门的绩效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逐步实现预算分配有绩效目标管理、预算执行有绩效跟踪与督查、预算结果有绩效评价问责。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进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工作。

3、探索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2015年,我市将向省积极争取纳入扩大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试点范围,结合省的做法出台我市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工作。

4、贯彻落实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市财政局牵头拟定了《阳江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实施方案》,根据省的要求积极开展清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5、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加强和规范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创建资产管理与预算、财务、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全市拟进行的公车改革,做好车辆的回收、评估和拍卖处置等工作。

(四)继续抓好民生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实施,做好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资金分配机制,提升公共服务的社会参与程度。二是加大对民生项目的投入。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加大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支出等领域的投入力度。三是加强底线民生保障。201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0119万元重点推进解决底线民生工作。比2014年增长48.8%。四是扎实推进十件民生实事,计划投入各类资金284306万元,落实好市十件民生实事,促进困难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继续增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1、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一是严格落实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加大企业税负的清理力度。做好“营改增”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工作。二是支持园区建设,积极推进全市产业转移园开发方式向市场化运作转变。三是加大对优质企业的帮扶力度,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衔接,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四是提高服务水平,配合做好商事登记改革工作。四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资本积极投资发展前景好、风险可控的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完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以城市经营,综合价值提升为目标,多渠道筹集资金,构建城市建设投、融、还良性循环机制。探索开展经营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探索发起PPP项目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3、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推进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债务风险,按照一定比例设立偿债准备金。把债务收支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所有的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抓住机遇,拓展思路,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各项目标,努力开创我市财政工作新局面!

Tags:江市 2014年 2015年 责任编辑:mhm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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