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要求市县不动产登记整合年底前完成
以西藏自治区9月发文设立不动产登记局为节点,全国31个省(区、市)目前已完成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各省级有关部门分散承担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均整合到省级国土资源机构。相比之下,市县动作明显偏慢。截至目前,170多个市(州)完成市级职责整合,县(区)级完成职责整合数量已经超过1000个。
仅五省份全面完成任务
按照国务院给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度安排,2015年要完成各级政府不动产登记职能的整合。
9月,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相关文件,明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挂地籍管理处牌子,增加副处级领导职数一名。西藏还设立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国土资源规划开发研究院挂牌,为国土资源厅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要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至此,全国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已经宣告完成。但这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还相去甚远。
据了解,全国只有北京、上海、重庆、江苏、贵州已经全面完成所辖区域市县职责整合任务。马上就要进入第四季度,国土资源部称,为进一步推动工作,确保今年底前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近期将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专项督察。
重点督察市县职能整合
8月31日,全国土地副总督察严之尧在2015年度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干部整训班结束总结讲话时,亦涉及到了上述问题,强调要采取强有力的手段方法,有智慧、懂策略地开展专项督察,确保在年内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整合的硬任务。
根据工作部署,总督办要与不动产登记局密切沟通联系,抓紧完善专项督察方案。各督察局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各省(区、市)负责专员要具体抓,早下“安民告示”,找准突出问题,明确督察重点。
按照目前的工作布置,派驻地方的九个国家土地督察局,将重点对市县一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透露,已向河南省政府发出督察通知书并告知,今年四季度将开展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情况专项督察,重点监督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到位情况。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也表示,正在督导西安市和宝鸡市的闲置土地处置和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两个城市尽快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河北住建系统人士表示,不动产登记职能散落在国土、城乡建设、海洋、农业、林业等部门,相应的房屋产权、海域、林地、草场等登记备案工作也是“各自为政”。这些内容在国家和省级层面整合可能主要是协调与人员调动,而到了市尤其是县一级,没有那么多管理和规划职能,农业等部门相当一部分工作就是做登记备案,整合后的人员安置问题就显得十分棘手。据解,对于这项硬任务,地方上也往往是政府一把手挂帅。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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