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农业局
文件
高州市公安局
(副本)
高农〔2013〕37号 签发人:杨良绍 李蔚
关于印发高州市2013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现将《高州市2013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高州市农业局 高州市公安局
2013年9月25日
抄 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办。
2013年9月25日印发
高州市2013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农机)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强化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全面提高我市拖拉机的依法监管水平,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省农业厅、公安厅2013年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农〔2013〕158号)的工作部署,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拖拉机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通过联合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机)部门和公安部门在拖拉机管理问题上形成有效合力,更好地实现齐抓共管,全面提高我市拖拉机的依法监管水平;二是使拖拉机驾驶人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拖拉机驾驶人道路行驶安全和遵章守法意识;三是推进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常态化,巩固联合专项整治成果;四是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保障
市农业局和公安局成立“2013年全市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局梁文副局长担任组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李建文副大队长、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赖汉云所长担任副组长,市农业局农机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拖拉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非法改装拼装、安全灯光装置不齐、违法载人、超载滥载,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使用假牌假证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产品。
四、整治地点
重点整治各乡镇(街道)拖拉机出行频繁的路段和主要作业与停放场所。
五、整治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
六、整治步骤与措施
拖拉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总结归档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5日至9月30日)。市公安(交警)部门和市农业(农机)部门要对联合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利用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发布关于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同时通过村委、居委负责在辖区内发放通知或张贴公告,通知或告知相关管理相对人主动到当地农业(农机)部门或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积极争取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多形式、全方位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敦促相关管理相对人主动到当地农业(农机)部门依法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和申领驾驶证等手续,或者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不符合国家标准变型拖拉机的注销或变更低速货车注册登记手续。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0月25日)。农业(农机)部门要尽可能地将农机管理干部和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安排到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线。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安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警力投入,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变型拖拉机。市农业(农机)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科学部署,组建若干个整治小组,分赴各镇(街道)拖拉机和变型拖拉机出行频繁的路段、主要作业与停放场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并填写《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日志》。本次整治行动要覆盖辖区内的每一个镇(街道)和拖拉机出行频率高的路段。
在整治过程中,对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农业(农机)部门要协调拖拉机考试员、教练员以及持拖拉机驾驶证的相关人员,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转移所扣拖拉机;由农业(农机)部门按照拖拉机管理规定签发整改通知书。
(三)总结归档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
在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市农业(农机)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总结联合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与经验,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强化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措施,提高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水平。1、要整理《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日志》,2、填写《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3、建立整治行动档案,形成联合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书面总结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整治期间,市农业(农机)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将适时派出有关人员,对部分区县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督导。
(二)市农业(农机)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向上级农业局和公安局反映。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市农业局:冯瑞生,电话:6632325
2、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赖汉云,电话:13902546833
3、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李建文,电话:13902546708
附表:1、2013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日志
2、高州市2013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
行动汇总表
附表1:
2013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日志
镇(街道)
日 期
年 月 日
记录人
(星期 )
整治内容
整治路段
或区域
出勤人数
公安交警: 人
农机监理: 人
交通工具:小客车 辆,拖车 辆,摩托车 辆,其他 。
整治记录
检查拖拉机 台,查处变型拖拉机 台,实施行政处罚 宗。 其中,拘留 人,扣车(机) 辆(台),罚款 宗。批评教育 人,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份,发放宣传资料 份。
负责人签名:
参加整治人员签名
1、市公安交警大队:
附表2:
高州市2013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
填表日期:2013年 月 日
㈠
镇(街道)
㈡
整治路段或区域(个)
㈢参加人员(人次)
㈣交通工具(辆)
㈤
检查拖拉机(台)
㈥
查处变型拖拉机(台)
㈦
实施行政处罚(宗)
其中:
1.拘留(人)
2.扣车/机(辆/台)
3.罚款(宗)
㈧
批评教育(人)
㈨
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份)
㈩
发放宣传资料(份)
农机
公安
小客车
拖 车
摩托车及其他
合 计
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人(签名):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人(签名):
市公安交警大队(签章):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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