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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五年行动计划》解读
2016-04-27   来源:海口农批网 网络转摘 作者:阳光少女   字体:【 】  浏览:33次   评论:0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对我省今后如何创建幸福村居作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制定了创建幸福村居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的纲领性文件。

起草背景

《行动计划》的制定自始至终由汪洋书记亲自倡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具体部署。201259日,汪洋书记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广泛开展幸福村居创建活动,努力建设美好宜居城乡”。按照省党代会的部署,61日,省委十一届第3次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制定八项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611日,刘昆副省长召集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制定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等八项行动计划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必须紧扣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主题,按照汪洋书记、朱小丹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目标,以满足农村居民现阶段幸福需求为中心,按照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围绕建设幸福广东所涉及的农村各方面事务,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全省创建幸福村居任务。会议确定以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和谐、平安六个方面为主要内容开展创建行动,明确省委农办(省农业厅)为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总体方案;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民政厅、省综治委等六个单位分别为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和谐、平安六个方面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集思广益,广泛调研

为确保《行动计划》贴近实际,刘昆副省长率领省直有关部门先后赴中山、韶关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并主持召开了“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专家座谈会”,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作为《行动计划》的牵头部门,省委农办成立调研组赴粤东西北、珠三角地区调研。各个子方案的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在此基础上,省委农办起草了《行动计划》。

为提高《行动计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刘昆副省长亲自主持召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省委农办根据市、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后再次召开专家座谈会进行论证。经过反复修改和论证,821日,《行动计划》经十一届第101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97日经省委十一届第14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问卷农民,提高可操作性

《行动计划》是未来五年我省创建幸福村居的纲领性文件,必须具备较强的科学性、执行性和操作性。为此,省委农办联合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开展“广东幸福村居指标体系建设实地和问卷调查”,在全省抽取了8个地级市、16个县(市、区)、32个乡镇,对480名乡镇干部、4800户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形成了《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民意调查报告》和《广东省幸福村居指标体系建设研究报告》。这两份调研报告为起草《行动计划》提供了理论依据。

影响农民幸福感的因素。调查显示,身体健康、住房条件好、挣钱多是最能增强农民幸福感的三大因素,认同率分别为52.1%44%35.5%.表明,身体健康、住房条件、经济收入是影响农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

农民的幸福需求。调查发现,当前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次为:改善村居环境(占59.7%),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占51.2%),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占37.8%)等。可见,农民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

农民对幸福村居内涵的认知。调查中,受访农民认为幸福村居应涵盖的内容包括:居住环境舒适(占50.9%),村容村貌整洁、美观(占50.8%),少有所学、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占37.2%),水电气等生活设施齐全(占23.7%)。

农民对未来生活和创建幸福村居的预期。调查显示,84.9%的受访农民认为未来将比现在更幸福,其中,认为未来生活“会变得很好”的占31%,认为“比现在好一些”的占53.9%.68.1%的受访农民对政府创建幸福村居有信心,其中,表示“很有信心”的占27.7%,表示“比较有信心”的占40.4%.

从现阶段生产力水平出发,把握幸福村居的科学内涵

据“影响农民幸福感的因素”、“农民的幸福需求”和“农民对幸福村居内涵的认知”的调查结果发现,涉及的因素和内容多为住房、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民生类和生产类农村公共服务。农民幸福感是农民的一种主观感受和体验,是农民个体对自己及其生活区域的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社会福利保障、生态环境、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等的整体评价和感受,是反映农村社会发展状况和农民群众生活状态的重要指标。调查显示,我省59.4%的受访农民认为目前自己“很幸福”或“比较幸福”,认为“一般”幸福的占35.6%.调查结果表明,近几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宜居城乡、促进农民增收、开展扶贫开发“双到”等,在改善农村民生、增进农民福祉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农村社会发展总体趋好,农民安居乐业。因此,创建幸福村居需把握两个着力点,一是应将提高农民群众幸福感作为创建幸福村居的目的依归和价值追求,制定相关政策要从提高农民群众幸福感出发;二是以农民为本,察民情、听民意,排民忧、解民困,惠民生、谋民利,兴民业、帮民富,着力解决好养老难、看病难、上学难、行路难等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民生问题,使幸福村居建设真正惠及全体农民,让农民群众在生产创业中创造幸福,在生活改善中提高幸福,在心情舒畅中感受幸福。而“农民对未来生活和创建幸福村居的预期”的调查结果表明,农民群众对未来的生活预期普遍向好,充满希望,对创建幸福村居持积极乐观态度。农民群众的信心是推进幸福村居创建的强大动力和坚实基础。

通过问卷调查,理清了制定《行动计划》的思路,明确了幸福村居的科学内涵,就是以尊重村民意愿为前提,以提升村民主观幸福感为建设指向,以提高村民对村居生活满意度为目标,根据目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全面建设“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和谐、平安”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通过创建幸福村居将建设幸福广东的理想理念具体落到实处

《行动计划》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理想理念与解决民生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创建幸福村居行动具体落到实处,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突出立足实际。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立足提升不同区域、不同层次村民的幸福感。二是突出当前农民反映的最突出、最迫切的民生、环境和公共服务等问题。同时将这些问题具体到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和谐、平安等六个方面。三是突出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建立村民理事会、村筹委会等村民自治组织,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创建幸福村居活动的积极性。四是突出强化责任,真抓实干。明确市、县、镇、村各级责任,对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和谐、平安六个方面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建立工作责任制。

描绘我省幸福村居的美好蓝图

围绕影响农民幸福感的因素、农民的幸福需求、农民的幸福感受和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行动计划》提出了创建幸福村居的工作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农村环境卫生、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实现“三改善、三提高”。具体表现在:

改善人居环境。“两不具备”(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和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改造基本完成,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村容村貌得到进一步改善,实现住有所居,安居乐业。

改善生产环境。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农业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农民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更加稳固。

改善生态环境。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林建设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态、生活环境持续改善。

提高文明水平。农民思想道德水平、法制观念和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诚信守法、守望相助、和睦相处的传统美德进一步弘扬。

提高保障水平。社会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向农村延伸和覆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农民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

提高管理水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参与的活力进一步提升,为农村居民创造平安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创建幸福村居要注意和防止的问题和倾向

《行动计划》强调创建幸福村居必须把握四条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人的幸福为导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依法办事,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创建幸福村居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建设依靠农民、建设成果由农民共享。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地实际,从解决农民最迫切、最基本的生产生活环境、民生问题和公共服务入手,建设体现地方特色、农民认可的幸福村居。三是规划先行,典型示范。坚持实用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编制各种类型村居的创建规划,以点带面,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创建一个成功一个。四是立足实际,量力而行。创建活动要适应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立足于提升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农村居民幸福感。创建方式不搞“一刀切”。

六大举措强力推进幸福村居建设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近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已形成了比较全面、系统的工作思路和举措。这次制定的《行动计划》是对这些思路和举措的全面总结、提炼和升华。《行动计划》明确了创建幸福村居的主要任务是以“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和谐、平安”六个方面为重点,切实解决当前农民反映的最突出、最迫切的民生、环境和公共服务等问题,概括起来,主要着力抓好“六个四”:

推进“四大建设”,提升宜居水平。包括“两不具备”村庄搬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幸福安居示范村建设、示范村名村建设。

实施“四大工程”,夯实宜业基础。包括农田水利万宗工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程、渔民转产转业工程。

强化“四大整治”,改善生态环境。包括生活垃圾整治、生活污水整治、供水综合整治、村容村貌整治。

深化“四大活动”,提高文明素质。包括农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农村普法教育活动、农村文体活动、农民科技培训活动

提升“四个水平”,营造和谐氛围。包括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农村教育水平、农村社区服务水平。

构建“四大平台”,创建平安环境。包括构建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平台、农村“三联”治理工作平台、农村技防工作平台、农村社会治安工作平台。

《行动计划》将通过六大举措强势推进幸福村居建设,经过五年的努力,使农村人居环境、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文明素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有明显改善和提高,从而提升农村居民的归属感、满足感、安全感,最终提升幸福感。

Tags:《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五年行动计划》 解读 责任编辑:阳光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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