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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4-27   来源:武威农批网 省农厅 作者:曾经   字体:【 】  浏览:25次   评论:0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70号)要求,为确保我省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顺利实施,省农业厅、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915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省农业厅(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一式三份)和省财政厅(农业处一份)。为保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一致性,同步报送的纸质材料必须通过申报系统进行打印,通过系统打印的材料会附带水印,如上报材料无水印,视同未报送。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确定后,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补助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加快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在2013年完成。各地要精心组织,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各项任务、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1130日前向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提交验收申请。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将于年底前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对完成项目任务、验收合格的,按照评分顺序给予补助。

四、认真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各地要加强工作交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项目实施绩效。各地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经验及时上报省农业厅。

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联系。联系人:张国杭(畜牧业),电话:020-37288297;郑如钦(种植业),电话:020-37288274;方亮(财政厅),电话020-83170126

附件:广东省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种植

业、畜牧业)实施方案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8月28

主题词:农业  项目  方案  通知

抄送:农业部、财政部。

2013年8月28印发

附件:

 

广东省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

项目(种植业、畜牧业)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提高蔬菜等产品应急供应能力,提升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7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各地投入。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好,并在增加产品产量、提高产品质量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改善生产条件,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保障供应能力。

二、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区域重点选择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在选点上鼓励集中连片,大力推进生产基地集中化、规模化,力求通过几年集中扶持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相对集中的生产基地,项目资金可以用于改建、扩建和新建。优先安排重点产区、列入《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的重点县和符合条件经省认定的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基地。已承担过2010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畜禽标准化项目,2011-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的不再重复安排。

(一)种植业

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其中全省扶持蔬菜项目资金比例不低于75%

种植规模需达到以下标准:每个设施基地连片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连片1000亩以上。

(二)畜牧业

重点扶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主要扶持的畜种包括生猪、肉鸡、蛋鸡、肉牛、肉羊。重点支持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场,促进草地畜牧业发展。

养殖场规模需达到以下标准:生猪年出栏0.5-5万头,肉鸡年出栏5-100万只,蛋鸡年存栏1-10万只,肉牛年出栏100-2000头,肉羊年出栏300-3000只。

三、补助对象标准

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兼顾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中全省安排给企业补助的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资金总规模的30%。科研、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不能作为补助对象。

种植业:每个项目补助资金分50万元和100万元二个档次,其中设施基地达到200-399亩,或露地基地达到1000-1999亩种植规模的补助50万元;设施基地400亩以上,或露地基地2000亩以上的补助100万元。

畜牧业:每个生猪、肉鸡、蛋鸡标准化养殖场补助50万元;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场补助50100万元,其中,年出栏100-499头肉牛、300-1499头肉羊标准化养殖场补助50万元,年出栏500-2000头肉牛、1500-3000头肉羊标准化养殖场补助100万元。

四、项目补助内容

    中央补助资金扶持建设的内容须符合以下方向:

(一)种植业:一是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分品种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技术规程;印发规程到项目区每个农户,张挂到标准园醒目位置及每个设施大棚;组织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并指导农民切实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田间管理。二是改善生产条件。重点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防雾滴棚膜、避雨栽培、滴(喷)灌、果实套袋、生物肥料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投入品实行专人负责,建立进出库台账;生产档案统一编制,详细记载农事操作;定期检测产品安全质量,确保安全期采收、不合格的产品不销售;统一包装和标识,产品质量可追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二)畜牧业:重点通过推进“五化”,发展标准化畜禽养殖,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提升产品质量。一是推行畜禽良种化。适应市场需求、生产方式的变化,更新品种,选购高产优质高效的畜禽品种。二是推行养殖设施化。对养殖场场内布局进行科学调整,结合产能的变化,对圈舍进行扩容和标准化升级,在完善设施设备的基础上,推广自动饲喂技术,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控制技术,改善畜禽生长环境。三是推行生产规范化。根据不同畜种、不同生长阶段的特点,严格按照饲养管理规程要求,规范养殖场饲养管理,对生产过程、投入品购进和使用进行监控、记录,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数据库。四是推行防疫制度化。改善兽医室等防疫消毒设施设备条件,落实防疫制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推行粪污无害化。有农牧结合条件的,按照循环农业的发展要求,完善粪污储存、输送设施设备,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其他的因地制宜采用现代粪污处理技术,改善工艺设施条件,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

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在上述内容中自主选择、填平补齐。

五、资金补助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择优补助”的方式,即对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验收考核的得分顺序给予补助。经批准实施的项目数不少于全省建设任务数(验收后确定补助的项目)的120%

六、项目申报立项

    (一)项目选择原则。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公开项目申报要求、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等。鼓励符合条件、有积极性的农民合作社等生产单位及相关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各地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建议按去年申报项目数量控制。

(二)项目申报程序。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项目申报书,明确需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具体建设内容,经项目所地县(市、区)农业(畜牧)局会财政局逐级联合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书由县级农业(畜牧)局会同财政局直接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同时报市级农业(畜牧)局、财政局备案。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市县农业(畜牧)局、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市)、项目申报书及有关附件(项目规模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项目承担单位产品供应承诺书。纸质材料必须通过申报系统进行打印。

http://www.caiwumis.com申报没有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的项目将不采纳。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网上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上报给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具体操作方法见广东省农业信息网:915日。

(五)组织评审公示。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成立专家组,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按补助项目数的120%,择优拟定立项实施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区各级农业(畜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补助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落实等工作,农业(畜牧)部门具体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技术服务等工作。农业(畜牧)部门、财政部门要在实施区域的遴选、申报单位的确定、督查验收、和总结宣传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过程、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农业(畜牧)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积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分片包干,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将技术措施落实到园、到场,及时了解掌握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农业(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要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补助资金要在验收合格并公示后一个月内下达具体承担单位。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项目土建工程建设要有工程合同、竣工验收等材料,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执行中弄虚作假、建设内容以旧充新、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等将进行一票否决,并暂停该项目所在县3年项目申报资格。

(三)抓好项目验收考评。为规范和加强财政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将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验收考核指标的通知》(农办财[2012]110号)(考核指标可在广东农业信息网查询http://www.gdagri.gov.cn/zwxx/xztz/201211/t20121123_202459.html)为标准依据,于今年12月底前组织项目评审验收和绩效考评,重点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建设成果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现场评审验收具体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考评认定等环节,特别要严格按照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对照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建设的内容是否与申报计划的实施内容一致,且项目建设内容需在今年项目申报以后实施的,对于以前实施的、对照实施内容不一致的将不予补助。验收结束后,根据验收得分顺序,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补助名单。农业部、财政部将适时对我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验。

(四)做好档案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指定专人及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建设方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程、生产记录档案、产品安全质量检测报告、宣传报道材料、开展培训情况、领导考察及组织现场观摩活动等相片、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及时分类归档,为考评验收做好准备。

 

  附件:

  .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重点县名单

   2.2013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种植业)申报书

  3.2013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畜牧业)申报书

  4.2013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承担单位产品供应承诺书(格式)

5.     2013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含直管县)

    

 

 

附件1

 

  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重点县名单

 

    花都区、增城市,澄海区,三水区、高明区、南海区,翁源县,梅县,博罗县、惠东县,阳西县,徐闻县、遂溪县、廉江市、雷州市,高州市、电白县、茂港区,高要市,英德市,揭东县。

 

 

 

 

 

 

 

 

 

 

 

 

 

 

 

附件2

2013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申报书

(种植业)

 

作物种类名称:   

承担单位:   (公章)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编:   

负 责 人:   

    话:   

    机:   

    真: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一、基本情况

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地点、产地环境、主要品种、申报基地种植规模(包括连片生产面积)、生产效益情况。技术力量和技术依托单位、园地基础设施、生产技术措施(包括生态技术)、制度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产后商品化处理、产品质量认证及品牌建设、示范带动等情况。

二、项目目标及成效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概算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及预算要具体祥细单独列出。

四、实施计划进度

其中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任务必须今年底完成。

五、项目实施的主要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六、附件

    按实际情况尽量提供,包括法人营业执照,有关产地、产品、企业等认证书,质量管理认证书,技术规程等等。

 

 

 

 

 

 

 

承担单位

 

申报声明

 

本申报书情况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负责人签字:

(章)         

 

县级农业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县级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市级农业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3

 

2013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申报书

(畜牧业)

 

 

 生产类别:( )生猪( )肉鸡( )蛋鸡( )肉牛( )肉羊

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性质:()农民合作社()工商注册企业( )个体养殖场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编:

负 责 人:

    话:

    机:

    真: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申报2013年“菜篮子”产品(畜牧类)生产

扶持项目。

二、本申请表由申报单位填写,需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准确。

    三、需上报的其它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工商注册证照复印件(没有工商注册的不需提供);

2.养殖场平面图和污水处理图;

3.用地证明复印件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5.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复印件;

(二)选报材料

6.排污许可证或环保证明复印件;

7.其他资格证明(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绿色或无公害产品认证、港澳出口注册场和龙头企业证书等)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将申请表和以上材料装订成册(请勿使用文件夹)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隶属关系

 

 

经济性质

 

  

 

 

  

 

建场时间

 

 

负责人

 

总 投 资

(万元)

 

 

占地面积(平方米)

 

栏舍面积

(平方米)

 

 

年总产值

(万元)

 

 

 

总计    人,其中:本科以上   人、大专   人、中专  

生产情况

 

   生猪

    肉鸡

   蛋鸡

   肉牛

肉羊

存栏母猪:

    

年生猪出栏: 

     

年出栏肉鸡:

   

存栏蛋鸡:

     

年生产鸡蛋:

     

存栏母牛:

 

年出栏肉牛:

 

存栏母羊:

 

年出栏肉羊:

 

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情况

发证单位

 

   

 

有 效 期

 

养殖场备案情况

是□  否□

畜禽标识

代码

 

养殖档案建立情况

是□  否□

领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发证单位

 

   

 

有 效 期

 

一、概况主要品种、生产规模、设施设备、生产规范、防疫状况、粪污处理、制度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产品质量认证、示范带动、生产效益等情况)。

二、项目目标及成效

三、建设具体内容与资金概算(应明确需要中央补贴资金补贴的建设内容)

四、实施计划进度(20131月至201311月底)

五、项目实施的主要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养殖场申报声明

本申请书所填信息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章)        

 

县级畜牧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县级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市级畜牧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4

菜篮子项目承担单位产品供应承诺书

   

广东省农业厅:

为提高“菜篮子”生产基地生产能力和产品供给能力,我单位申请承担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为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发挥项目产品在稳定区域供应的作用,特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严格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获得财政补助资金后,我单位保证在今后三年内(年)生产的产品主要供应本地及周边地区。

保证生产和供应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承诺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出具时间:

 

 


附件5

 2013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含直管县)

     单位:亩、只、万元

序号

类别(蔬菜、水果、茶叶、生猪、肉鸡、蛋鸡、肉牛、肉羊)

县(市)别

项目承担

单位

单位性质(合作社、企业、其他)

建设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规模(面积、年存出栏数量)

主要品种

申报财政补助金额

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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