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州市开展2014年农机“安全
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站、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为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省农业厅、茂名市农业局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高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高安委[2014]6号),深入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广东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现将《高州市开展2014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高州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统计表
高州市农业局
2014年6月9日
邓锡君副市长
2014年6月9日印发
高州市开展2014年农机“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和省、茂名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高安委[2014]6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扎实推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施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农机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守法意识,深入农村、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在全市农村形成“守法遵规、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
二、主要内容
农机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三夏”农机安全执法和隐患排查和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三、组织机构
6月13日前报我局农机股。
四、工作要求
各农技站和市农机监理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具有各自特色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除配合市统一组织的活动,6月下旬我局选择一个镇(街道)联合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地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好一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广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农机新技术和信息,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治。整治非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检验的行为;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带障作业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的行为;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的农业机械,或操作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使用报废的农业机械的行为。继续排查农业机械库棚、维修、储油等安全设施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三)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防护性能提升工作。各农技站要配合市农机监理所,按照《广东省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目标,结合宣传活动、拖拉机年检审工作,努力完成安装“三灯”装置和粘贴反光贴任务,预防和减少拖拉机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较大以上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五)进一步加大对农机事故的调查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农业部《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深入开展对农机事故的调查,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杜绝和严肃查处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农机事故行为。二是加强与公安、保监、移动信息和保险机构沟通协调,建立互通信息机制,增强农机事故报送率。
(六)强化监督,及时整改。局将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建档备案、挂牌督办和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深化整治效果,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各有关单位要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高州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统计表》,于6月3 0日报我局农机化股,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联系人:冯瑞生,电话(传真):6632325。
高州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统计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投入宣传经费(元)
悬挂宣传横幅(条)
发放宣传传单、小册子(份)
悬挂、张贴宣传海报(张)
播放安全生产方面影视片(次)
宣传进村入户(家)
新闻报道(条)
出动宣传车辆(台次)
出动人数(人次)
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起)
经济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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