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州 市 农 业 局 文 件
(副本)
高农函[2013]37号 签发人:杨良绍
关于印发《高州市农业局开展全市农机安全
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股室,基层农技站,市农机监理所:
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高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高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安委[2013]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实际,我局制定了《高州市农业局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冯瑞生,传真电话:6663946 邮箱:frs1955@163.com
2013年6月28日
高州市农业局开展全市农机安全
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高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高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安委[2013]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了《高州市农业局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摸清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纠正农业机械作业违法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高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梁文任组长,冯瑞生、赖汉云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农机股、农机监理所、农机学校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农机股,由农机股股长冯瑞生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时间
9月30日。
四、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开展自查自纠。要深入检查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上来抓;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分工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农机“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农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农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二)开展农机作业安全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农机监理开展农田作业安全检查和交警农机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的形式,重点检查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员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使用拖拉机运载危险化学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载人载客、脱检脱保等违法行为情况;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道路转移及作业安全情况;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活动开展等情况。
五、实施步骤
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自查自纠与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从6月底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7月5 日前)。各农技站及农机安全监理所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部署开展大检查工作。同时,要迅速动员,多形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违反农机安全生产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督促整改。
7月25日)。各地在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农机作业安全检查,确保农机农田作业安全。要严防死守,加大对各类问题的排查和整改力度,按照工作方案,组织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月下旬至9月中旬)。以“警监联合执法”为依托,积极组织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同时,我局将根据各农技站的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农机安全检查组对镇(街道)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 月20日前报我局农机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这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内容,市政府将于9月中下旬对各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本地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力争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动农机所有人自查自改。各相关单位、农机安全监理所要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核验、农机具备案登记和注册登记、农机具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和实地安全技术检验等有利时机,开展农机具运行安全性能检查。对排查出安全性能有问题的机具和事故隐患,立即明确整改措施,督促农机所有人进行整改,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上报市农业局农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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