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切换城市]

TOP

关于印发高州市农业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4-27   来源:长治农批网 高州市农业局 作者:小00   字体:【 】  浏览:55次   评论:0

 

高 州 市 农 业 局 文 件

 

(副本)

 

高农函〔201336        签发人:梁文


 

关于印发高州市农业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股室,基层农技站,市农机监理所:

根据《关于印发茂名市农业局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农通〔2013118号)和高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高州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高安委[2013]3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安委[2013]6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我局制定了《高州市农业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2013年6月28

 

高州市农业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茂名市农业局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农通〔2013118号)和高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高州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高安委[2013]3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安委[2013]6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茂名市农业局、高州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农机事故,促进农机化安全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高州现代农业发展。

    二、重点内容

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机型不符、证照不全或过期、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伪造、变造证照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照;非法改装拼装;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载人;未安装“三灯”、粘贴反光标志;农机安监机构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等。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监督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底)

630日前报送局农机股。局相关股室和农机安全监理所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基层单位和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9月)

各站和有关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协调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有针对性地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督查阶段10月)

我局准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地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由市农业局梁文副局长任组长,农机管理股冯瑞生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由赖汉云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农机管理股、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对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制订下达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突出问题,推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年”、 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等活动,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媒体的作用,辅以发放各种宣传资料、手机短信、挂横幅等宣传方式,动员和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正确理解、积极参与、广泛支持“打非治违”工作。

3、突出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依法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非法违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努力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Tags:关于印 高州市 农业局 农机安 全生产 项行动 施方案 通知 责任编辑:小00
】 【打印繁体】 【投稿】 【修改内容】 【修改栏目】 【关闭】【评论】 【返回顶部
[上一篇]广东省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茂名市农业..

评论
称呼:
验 证 码: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