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州 市 农 业 局 文 件
(副本)
高农〔2013〕19号 签发人:杨良绍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基层各农技站:
7月25日对全市农机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开展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对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四)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明确隐患检查、报告、登记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和考核机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五)职工安全教育情况。加强对干部职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别是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特殊岗位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人员,严肃处理无证上岗的行为。
(六)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归档情况。各单位要将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二、检查方式和方法
(一)单位自查
7月10日前完成。
(二)检查组检查
局组织3个检查工作组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和事故易发领域进行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长:梁文,组员:冯瑞生
负责农机安全生产方面检查。重点是检查局农机管理股、市农机监理所和各农技站是否能根据各自的职能,认真加强对乡村道路农机车辆的安全检查和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情况。
第二组 组长:刘伟龙,组员:钟瑞森、吕华强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检查。重点是检查局政策法规股、市场信息股、种植业管理股和市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各农技站是否能结合本职工作,抓好农产品源头和农资市场监管、对辖区内农民安全使用农药的指导、对农药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抽查和农药残留监测力度的工作情况。
第三组 组长:罗均生,组员:黄汉深、王再华
负责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方面检查。重点是检查局系统办公场所加强自身消防安全情况,包括对有经营场所和出租屋的单位能否加强干部职工和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能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出租屋管理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也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之一。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杨良绍局长任组长,梁文、罗均生、刘伟龙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黄汉深、冯瑞生、钟瑞森、林继永、吕华强、赖汉云、张有志等同志组成。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股室)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广泛发动,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与经验,对存在严重问题及检查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高州市农业局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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