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州 市 农 业 局
文件
高农[2015]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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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
2015年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历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即“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并且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两节”期是农产品生产和消费旺季,质量安全风险较大。保障“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是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我们政府部门的重要责任。各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国家、省、茂名市有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切实将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协调配合,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为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进一步推进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要求,针对“两节”期间农产品生产消费特点,加大“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产监管,规范种植行为。要加大宣传培训及标准化生产指导力度,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建立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告知和承诺制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积极推进标准化示范园(区)创建,加强对示范园(区)的指导检查,推广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规范种植行为。
(二)加强农资监管,强化案件查处。要加大“两节”期间巡查和检查的力度、密度,确保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地区、产品和品种,集中精力排查农资监管领域风险多、隐患大的地区,及时提供线索给局执法监察股查处。要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震慑不法分子,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三)加强监督检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要配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在“两节”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行动,重点针对豇豆、豆角、芹菜、韭菜、菜心、普通白菜等蔬菜品种农药残留等突出问题,加强监测检查。对不合格农产品及其生产单位,坚决依法查处,防止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确保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做好应急值守。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到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联络畅通。全面、及时、科学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对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快速反应,依法果断处置,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上报。对涉及本地区、本行业的舆情及时组织应对,防止发酵和蔓延。对群众举报要及时认真组织力量核查,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请各镇(街道)农办、农业站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于2015年10月10日前书面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我局市场信息股)。我局将在“两节”期间开展1次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检查行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662437;联系人:邹泽昌;传真:6611000;电子邮箱:gzhuang6662437@sina.com)
高州市农业局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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