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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本(式样)
2016-04-27   来源:昌都农批网 高州市农业局 作者:smile   字体:【 】  浏览:35次   评论:0
 

 

 

 

 

 

高州市农业局 编制

 

月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第二十五条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第二十六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第二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其成员应当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

目录

 

、产地环境情况记录 ………………………………………………

农事活动和农产品销售记录 ……………………………………

、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投诉记录…………………………………

  

(填写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中产地环境检测结果和周边工业等污染源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情况) 

二、生产活动和产品销售记录

基地名称:  

田块名称(或编号)

本田播种(或移栽)

日期

施用农药名称

农药
施用日期

用药量

(克或

毫升/

亩)

施用肥料名称

肥料
施用日期

肥料

用量

(公斤

/亩)

田间管理其他(补苗、间苗、定苗、人工除草、培土)工作的实施日期及效果

产品
采收

日期

产品
销售

去向

责任人
签名

 

 

 

 

 

 

 

 

 

 

 

 

 

 

 

 

 

 

 

 

 

 

 

 

 

 

 

 

 

 

 

 

 

 

 

 

 

 

 

 

 

 

 

 

 

 

 

 

 

 

 

 

 

 

 

 

 

 

 

 

 

 

 

 

 

 

 

 

 

 

 

 

 

 

 

 

 

 

 

 

 

 

 

 

 

 

 

 

 

 

 

 

 

 

 

 

15-6-18(cl) 复合肥,如不含硝态氮则不写“硝”,不含氯,则不写(cl)

三、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投诉记录

 

Tags:农产品 式样 责任编辑: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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