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农业局文件
(副本)
高农〔2013〕36号 签发人:杨良绍
关于做好2013年国庆期间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办公室,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茂名市农业局《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茂农通〔2013〕214号)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生产消费安全,严防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国庆期间是农产品生产和消费旺季,质量安全风险较大。今年国庆正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做好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各地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
二、突出工作重点,组织监督检查。各站要针对国庆期间农产品生产消费特点,加大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一)强化生产监管,规范种植行为。各地要加大宣传培训及标准化生产指导力度,结合 “两高”司法解释宣传贯彻工作,建立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告知和承诺制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积极推进标准化示范园(区)创建,加强对示范园(区)的指导检查,推广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规范种植行为。
(二)加强农资监管,强化案件查处。各地要加大国庆期间巡查和检查的力度、密度,确保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地区、产品和品种,集中精力排查农资监管领域风险多、隐患大的地区,及时提供线索给局法规股查处。要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震慑不法分子,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障生产消费安全。各地要配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在国庆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行动,重点针对豇豆、豆角、芹菜、韭菜、菜心、普通白菜等蔬菜品种农药残留等突出问题,加强监测检查。对不合格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查处;对符合“两高”《司法解释》规定标准的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应急值守。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到位。要强化节日值守,保障联络信息通畅,坚持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要加强舆情监测,对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必须主动迅速应对、澄清事实、妥善处理,消除负面影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应,依法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大蔓延。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规定,全面、及时、科学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强化对消费者的引导和服务。
gzhuang6662437@sina.com)
高州市农业局
2013年9月24日
抄送:茂名市农业局,高州市食安办
2013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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