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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督导报告发布,四方面问题待解
2015-09-07   来源:萍乡农批网 教育部网站 作者:扑街不乱发   字体:【 】  浏览:49次   评论:0

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有关省份自查和对全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月报、食堂建设月报数据核查的基础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由国家督学、有关专家,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等组成的9个督导组,于2015年6月23日至7月3日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8个省(区、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此次督导突出问题导向,随机抽查了36个连片特困县的144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重点检查营养膳食补助落实、学校供餐、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和学生营养教育等6个方面19项内容。有关情况如下:

一、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3年多来,在中央有关部门、试点地区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超过1/3的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超过1/4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实施规模位居世界第3。

(一)连片特困地区实现全覆盖。截至2015年4月底,连片特困地区699个县(包括兵团19个团场)全部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9.14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实施范围,2132.1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享受营养膳食补助,真正体现了“雪中送炭”。

(二)地方试点受益学生突破千万。截至2015年4月底,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的656个县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惠及4.24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074.34万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覆盖学校总数达到13.38万所,覆盖学生总数达到3206.46万人,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等地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四川67个民族待遇县实现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

(三)完成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近6.5万个。2012年以来,试点地区完成64828所学校的食堂建设项目,新建、改造面积达2378.21万平方米,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比例提高到65.98%。其中,国家试点县食堂供餐学校比例达67.04%,比2012年初提高13.54个百分点,农村学校就餐条件明显改善。

二、各地主要做法和成效

国务院办公厅实施意见和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食堂建设和管理、食品供应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实名制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应急事件处理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试点学校以及供餐单位的职责。从督导情况看,各地按照要求,扎实做好“规定动作”,摸索创新“自选动作”,国家的各项政策正在得到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正在向规范运行阶段迈进。

(一)加强食堂建设,就餐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更加有效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近300亿元补助资金,支持试点地区69166所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规划新建、改造学校食堂面积2603.33万平方米。各地按照要求统筹编制规划,严格项目管理,着力加快建设进度。

一是科学合理制定食堂建设方案。广西、重庆等地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标准,对学校食堂(伙房)规划选址、建设标准等提出指导意见,确保新建食堂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安徽绘制统一规范的学校食堂功能区布局平面图,为项目县、校食堂规划设计和建设提供参考依据,有效加快食堂建设方案审批进度,缩短前期工作周期。河北保定各项目县、河南淮滨等地从实际从发,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等情况,统一制定若干套食堂建设方案供各校选用,推进食堂标准化建设。

责任编辑:雍敏
Tags:农村义 计划督 方面问 责任编辑:扑街不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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