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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应寻求农地效率和农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2016-03-02   来源:巴中农批网 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作者:乐极生悲   字体:【 】  浏览:62次   评论:0

主持人:本报记者 施维 张伟宾

嘉宾: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教授 唐忠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既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又必须加快破解各种难题。这些问题如何破解,不仅关乎三农改革发展,更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今年,观点版特别推出“十三五·三农热点深度访”系列专栏,将针对三农发展的一系列重点、难题问题,走访业内权威专家。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本期我们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唐忠教授就这一话题展开对话。

1 “三块地”面临各自复杂的改革使命和现实问题

  主持人: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项很复杂的工程,也备受关注。总体而言,当前农村土地制度主要面临哪些问题?我们的改革应该怎样对症下药?

嘉宾: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下面3个主要问题:

首先,同样是土地所有权,但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没有土地的国家所有权那样完整,集体所有权受到一定限制。主要是在土地由农业使用转变为非农业使用时,集体所有的土地要么就必须以很低的价格被征收,要么不能进入市场实现其增值。前者如国家征收土地时所付的价格;后者如集体所有并已用于非农业使用的工商业用地,农民住宅用地(宅基地)等,进入市场增值时受到法律限制。

第二,承包土地“30年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没有得到完全执行,很多地区还在根据本村(或村民小组)家庭人口的变化调整土地,土地承包权需要进一步给予规范和保护。

第三,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非农业产业就业后,如何促进土地与劳动力有效地重新匹配,从而既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又可以适时扩大仍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的土地规模,提高农业竞争力,避免日本、韩国这样的东亚模式在中国出现。

现在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是中国土地制度或者土地政策应该怎么选择。土地制度改革必须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以及对提高农业竞争力的现实要求相匹配,朝着权属更加清晰、财产权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竞争力不断提升的方向努力。可以说,“三块地”改革有不同的目标和不同的挑战。对于农村承包土地来说,是提高农业规模经营的竞争力和效率与保护农民承包权的问题。而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面临的是农民对增值收益的分配权和农民的财产权保护。农村宅基地的问题是如何建立有效的农村宅基地的流转、退出和整合的市场问题。“三块地”的改革既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也与土地使用效率密切相关,要寻求二者之间最大的公约数,推动改革不断深化完善。

责任编辑:梁冰清
Tags:应寻求 农地效 农民利 责任编辑:乐极生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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