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国乡村之声微信公号后台,经常会收到一些农民朋友的留言,称自己遇到了土地纠纷,不知道该怎样打官司,或者找哪个部门才能解决问题。 其实,在农村,土地流转越来越频繁,流转中所遇到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有时候,关于土地承包、转包、流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需要法律手段来解决。而有的时候,其实并不需要“法庭见”,靠调解也能顺利解决。 
但是,在很多农村,调解机制尚不健全,结果导致一些纠纷不能及时化解。 近日,农业部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强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的意见》,目标是建立调解员队伍,加强能力建设,形成“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机制。 那么,这个机制将是啥样呢? 乡镇设立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要安排专人负责 乡镇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或明确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应当制定章程,明确成员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配备调解人员,建立调解工作岗位责任制。村组应设立调解小组或指定专人调解,分区分片明确责任,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 力争用3到5年时间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人员轮训一遍,建立一支群众信得过的调解员队伍。 农村土地承包调解机制能调节啥事?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农民请求调解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调解程序怎么走? (1)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村组或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应当调解;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员也可以主动调解。 (2)调解由1-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员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引导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求调查取证的,调解员可以进行。 (3)调解员应根据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和解后要求制作调解协议书的,调解员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经调解人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调解不成的,调解员应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4)调解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争议内容、调查取证、调解情况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在全国各地建立承包土地调解机制,好处还是很多的。一方面符合农村人情社会的实际,可以省去司法的程序,更加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实际上也节约了司法和行政资源,降低了司法与行政成本,使此类纠纷不必经过司法,而是通过协商和约定来解决即可。再者,对于农村来说,把纠纷解决在协调阶段,还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利于农村稳定和农业的发展。当然了,如果有些问题实在通过协调机制也无法解决,还是可以诉诸仲裁和司法程序的。 资料来源:农业部网站 编辑:夏恩博 中国乡村之声原创作品,欢迎转发转载,但请务必注明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乡村之声”,并保持转载内容的单独完整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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