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农药信息网发布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二批农药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对抽检情况进行了公布。该通报附件1“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汇总表”中有多个标称为我公司生产的不合格产品,我公司已于2016年收到相关的农药监督抽查产品确认通知书时做出及时书面回复,确认相关抽查产品为假冒我公司证件的产品,并非本公司生产。为避免部分人员只片面关注附件2中“生产五种以上假劣农药标称企业名单”提及本公司,而忽视了附件1中涉及本公司的相关内容,对本公司形象、产品造成了不必要的误解,特作如下详细说明: 一 随着公司成立20年来不断的努力与创新,柳惠柑橘农药品牌知名度日益增长,而假冒公司产品的案件也随之不断出现。由于南方柑橘产区是柳州惠农销售的主要市场,因此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特点,在北方大肆假冒本公司产品进行销售。2016年4月我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发表柳惠化工关于近期出现冒充本公司业务员的声明,迅速联合新疆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 2016年5月至6月我公司陆续收到吉林省药检所在吉林各地抽检的农药监督抽查产品确认通知书,我公司都积极核实并逐一回复相关情况: 2016年5月4日 

2016年5月11日 

2016年6月24日 

2016年6月23日 

2016年6月30日 

以下为吉林省药检所抽查发现的假冒我公司登记证件的产品: 1、冒用我公司51.5%高氯·毒死蜱证件(PD20120400); 2、通用名标注51.5%功·毒与我公司51.5%高氯·毒死蜱证件不符; 3、植保热线系伪造,本公司从未开通任何400电话; 4、生产地址为本公司2004年以前老厂区地址,现公司生产地址为柳州市雒容镇强容路13号。 




针对多起假冒本公司证件产品的情况,公司于2016年9月再次进行了回复: 

本公司一直与吉林省药检所就此恶劣假冒事件保持密切沟通,并正在积极配合当地工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 2016年8月广东省药检所抽查的标称我公司生产的5%啶虫脒产品,标签印制不符合我公司产品标签要求,经公司相关部门核实没有该批号的产品生产,系他人假冒。 


四 新疆假冒产品证据收集 以下为使用我公司证件假冒的相关产品: 









1 我公司没有此类包装以及标签 2 我公司全称为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而并非柳惠化工有限公司 3 我公司联系电话为0772-6520508,而并非400-8619366 4 我公司的注册商标为 
以下为伪造我公司的产品手册: 



以下为伪造我公司的销售合同,委托书,三证,营业执照: 






我公司与当地工商部门配合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柳州惠农作为假冒伪劣农药的直接受害者,坚决支持和拥护农业部依法打击并查处假冒伪劣农药的行动,维护《农药管理条例》的权威。本公司将继续与农业部门及工商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并保留追究这些不法分子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欢迎广大经销商朋友积极提供线索、证据,有力打击不法分子对我公司形象及正当权利与利益的严重损害。 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20年来一直以“质量第一、信誉至上”为企业宗旨,坚持“优质产品,完善服务、创新增值、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贯彻“以人为本,科技创新,开拓发展”的理念,以生产绿色农药、满足广大果农增产增收为己任,始终坚持“广大果农是水,柳州惠农是鱼”的企业文化,生产果农买得起的好农药。 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 0772-652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