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7日讯(记者 杨帆 栾微)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扶持力度,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黑河市农委调研员刘洪法建议对农业补贴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省政协委员刘洪法。 随着两大平原改革的不断深入,我省农业呈现出重大转型发展,生产方式发生转变,生产关系发生变革。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力量,也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之一。刘洪法认为,传统的补贴方式已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按地补、平均分配不利于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农业经营主体发生变化,补贴也应随之变化,补贴也成为生产者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重要手段,这样才更利于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大量资金没有形成合力,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发展上形成瓶颈制约。 刘洪法建议,农业补贴应支持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应用于支持发展农业种植产量保险和收入(市场价格)保险,同时,支持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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