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金融下乡路
——大连市深化“农金合作”加快建立金融支农新机制纪实
本报记者于险峰张仁军
2015年6月下旬,在辽宁省大连市农银对接会议上,大连市农委向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行等多家银行机构推出206个农业贷款项目。这些项目包括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建设、设施农业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农产品加工等12个方面,共计206个项目,项目总投资71.2亿元,拟贷款31.1亿元。
这是大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有关部署,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发展的支持与服务力度,创新金融服务三农模式,打通金融支农通道的具体举措。
大连市副市长卢林在全市农村工作会上表示,今年大连市深化“农金合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金融支农新机制。大连市农委积极推进与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战略合作的落实,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开展各层次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三农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创新三农金融服务方式。
农业物权可贷款
“以前土地大棚不能做抵押贷款,现在凭着农业部门给我们发的农业设施物权证,用大棚作抵押物,市农商银行给我们贷了1500万元。在办理贷款时银行提前做了考察,缩短办理时间,减化程序,仅用两周时间贷款就办下来了。”大连天祖生态庄园董事长隋均平告诉记者。
有了资金,天祖生态庄园就可以研发更多的新品种,生产一些高端、安全的蔬菜产品,并进行深加工配送。隋均平说,农业企业是投资大见效慢的行业,金融支持促进了农业发展,能让他们加快节奏进入市场。
担保难、抵押难一直是农村金融的现实难题,特别是对于广大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而言,农业设施无法确权登记,严重影响了贷款的可获得性,成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一大障碍。为解决农民担保难、抵押难问题,大连市农委制定出台了农业设施物权确权登记管理办法,在各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地上农业设施开展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农商行以此为基础配套研发农业设施物权贷款,从而解决了三农信贷资金可获得性的最大瓶颈。
2014年大连农商银行对全市已颁证种粮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名单制管理。根据市农委提供的《2014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销目录》,结合大连市农业设施物权登记情况,组织各支行对已颁发《农业设施物权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逐户营销,截至2015年2月末,全行共发放农业设施物权贷款11180万元。
农行大连分行制定了《养殖业农户农业设施物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农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打通服务农村“最后一公里”。为一批经营势头好、转型发展快、现代化的(种植)养殖业农户发放贷款,以期破冰农户贷款难的问题。
为保证此项惠农工作顺利开展,农行大连分行一把手亲自带队进村入户,实地了解农民需求,积极探索在物权抵押领域的先进经验和已有做法。在深入调研中发现问题,不断纠偏,逐步完善服务三农的举措。
责任编辑: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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