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晋江正式出台建设“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16年底,全市30%以上村庄基本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重点打造60个示范“美丽乡村”。
2005年以来,晋江立足城乡统筹发展,以科学规划为龙头,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施新农村建设三大活动(“百村示范、村村整治”工程、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推进农村生态建设,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农民收入显著提高,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新农村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为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晋江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建设“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2012-2016年),着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水系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现代农业发展、农民素质提升、社会和谐促进等六大工程建设,按照城中村、城郊村、郊外村三种类型,建设一批“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
按照“丰富内涵、打造特色、形成品牌”的要求,到2012年底,培育20个典型示范村,率先打造成示范“美丽乡村”;从2013-2016年,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全市每年抓好10个生态环境良好、区位条件优越、产业特色鲜明、人文积淀深厚的示范“美丽乡村”,每个镇每年抓好2个镇级“美丽乡村”;到2016年底,打造60个建设水平高、示范带动强、富有地方特色的示范“美丽乡村”。
对此,晋江市财政每年将安排约1.45亿元统筹用于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卫保洁、治安巡逻和村级办公保障转移支付;另外再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继续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建设“美丽乡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实行补助。
着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推进连线成片综合整治。开展“点、线、面”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推进“百村示范、村村整治” 工程、城乡环卫保洁扩面提升,重点开展沿路、沿溪、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到2016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全域覆盖,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建设一批有特色的绿色村庄,市级生态村占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
着力推进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深入推进小流域整治工程建设。2013-2016年,晋江全市整治溪流30公里以上,实施镇(街道)、村庄清淤疏通小沟渠100公里以上,在满足河道行洪排洪基本功能基础上,突出生态治理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河岸生态环境。
实施治污截污综合治理工作。加大河道治污、截污工作力度,加强沿河、沿溪、沿库、沿湖绿化及生态景观等配套工程建设,大力改善河流水质及河道生态环境。
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工程
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按照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的要求,引导土地流转,实行规模化经营。探索建立土地非农升值收益城乡共享机制,农村土地在非农建设中以入股形式共同参与开发,让农民在土地开发中获得收益。
完善农村物权保障机制。农民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或全部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和城镇居民享受同样的社会保障待遇和公共服务等政策,鼓励失地农民向城镇转移就业,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房屋、置换社会保障。
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工程
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以农产品物流集团和批发市场建设为重点,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
推进农村区域经济。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各种利益共同体,努力建成20个较大规模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农村特色农业、山水资源、田园景观、地域文化和人文传统,明确特色定位,建成一批农家乐休闲旅游主题农庄、特色乡镇、精品示范村。
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市镇两级结合城镇改造建设,预留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发展集体物业,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优化资源配置,盘活集体资产;拓展村企共建,积极探索以企业能人带动企业创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发展模式;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民自主创业,持续增加农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
着力推进农民素质提升工程
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培育发展农村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经常性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培育特色文化村。充分挖掘古村落历史人文价值、旅游价值和建筑价值等,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布局、适度开发的思路,发展旅游、文化等产业,形成古村落保护开发的良性循环。通过探索建立“古村落保护基金会”、股份制等形式,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特色文化村建设。
开展提升农民素质培训。广泛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实用技术和创业技能培训,举办农村课堂、网络培训、科技讲座等,不断增强农民致富能力。
着力推进社会和谐促进工程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大力支持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到2015年提前实现农村标准化卫生所覆盖率100%;大力发展农村养老事业,到2015年每个镇建成1所综合性、多功能的镇级养老院,促进农民幸福指数明显提高。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力争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95%以上。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领头雁”工程,加强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168”工作机制和“五三”工作法,提高村级组织引领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农村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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