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新村怎么建?塑造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相得益彰的良好“三生”空间!昨日,区政协举行主席会议第16次会议,讨论并听取关于区政协《关于提升农民新村规划建设品质的提案》办理情况。区规划局负责人表示,农民新村的建设,将尽量与产业相结合、与地形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集中居住后如何生产的问题。
规划将依托传统格局
近几年来,全区为实现“统筹城乡一体化”目标,改善农民生活居住环境,规划建设了一大批农民新村。经过区政协委员实地考察,在农民新村规划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规划建设规模过大,有的农民新村动辄规划五六千人,其次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区规划局负责人称,农民新村的建设将达到“六通、六有”要求,“六通”即通道路、供电、给水、排水、广播电视和通信,“六有”即有1个小广场(村民活动和健身场地)、1个便民商业网点、1个医务室、1个垃圾运站(点)、1个农家书屋、1个幼儿园。
对农民新村规划编制,区规划局将根据农民实际需求、村民意愿,科学规划、合理规划。“将尽量让农民新村与产业相结合、与地形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集中居住后如何生产的问题。”区规划局负责人强调。在规划编制时,根据地方财政实力,坚持在城镇周边、各类开发区、交通方便、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组织规划编制。
在农民新村选址上,农民新村规划建设应宜聚则聚、宜散则散、聚散相宜,避免盲目地大拆大建,鼓励容旧纳新,依托村落传统格局采取整治改造加新建的方式规划建设农民新村。
建筑将融入巴渝文化风
在农民新村规模上,不盲目贪大,严格按照本村实际需求进行控制,原则上镇规划区内农民新村规划户数不超过100户,其它地区农民新村规模应结合地形,合理控制。
针对建筑风貌较单一问题,区规划局正在组织编制《永川区镇村建筑风貌规划导则》,将根据巴渝传统民居风格,结合屋脊瓦头、川斗廊柱、青砖勾缝、雕花窗等地方建筑符号,彰显美丽乡村、田园风情特色风貌。
从4月1日起,镇规划区外的农民新村仍按原标准,即根据用电负荷收取供电设备安装费。此外,给水安装价格和用水收费标准,已向农民新村倾斜,并按农网改造或农村收费标准执行,与开发性质或城镇居民用水标准分开。对形成规模的农民新村,在业主愿意的前提下尝试逐步引入物业企业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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